20171130-林燕妮:跨性別

林燕妮:跨性別
2017年11月30日


跨性別的議題,似乎比同性婚姻法律上的地位更具爭議。

曾經認識一個決意跨性別的男孩子,稱他作男孩子,因為他仍是「他」,只不過他的心早已決意將自己認作是「她」。那時候,他在一間餐廳當侍應,有意無意地會過來跟我與朋友聊聊天。直至一天,他說要將一個秘密告訴我們。

他已在政府醫院排期接受變性手術。雖然覺得平時見他露出女子嬌柔一面,但沒想到他變成女性的決心是如此決斷。基本上,要「跨」過一個性別需要經過不少關卡,生理上心理上作出評估固然,這個小男生說得要注射女性荷爾蒙,過程並不好過。

我與朋友只能向他作出支持,因為相信跨性別人士並不是一時之意,而是長時間的自我判斷。記得他還問我,如果我的兒子將轉性為女兒,我會反對嗎。我的回答是「不會」。聽後他幽幽的說,他的媽媽最初反對,但他執意已決,長時間的爭取下,他的媽媽才開始接受他的選擇。

我也相信父母聽到自己的子女忽然說要變性,總會大受刺激,不肯接受。但說到底,父母還是愛子女的。與其要他/她們活在一個覺得討厭的性別裏,倒不如成全他們、支持他們。愈是激烈反對,出現反效果時,要修補已不容易。

跨性別人士需要社會包容,概括而言,他們是人,自然有人的權利,不過如何將不方便化至方便,例如將洗手間清晰分類,減少不必要衝突,也是急市民所需。



林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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