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區家麟:法律僭建專家

區家麟:法律僭建專家
2018/1/22 — 9:11


聽說,僭建是香港普遍現象,屋宇僭建如是,法律僭建如是。

屋宇僭建,還原即可;法律的僭建,不只不會還原,更是變本加厲,深挖秘密地洞損害根基,樓頂天台瘋狂加建到火星。

例如「憲制秩序」四字,橫空出世,那是誰的秩序?誰來製訂?誰來詮釋?國家權力機關違憲,誰有權審查?國家要認真對待憲法,相信無甚異議,基本法就是憲法框架下訂立,現在一聲「憲制秩序」,基本法條文就可以一風吹?

還有「國家行為」四字,西環法律精英謂,人大一個《說明》,都是「國家行為」,香港法院不能質疑。那麼,國家行為違憲違法怎麼辦,一聲「國家行為」,自己訂的法律就「不再適用」,基本法與廢紙有何差別?

當然還有「一言九鼎」所謂不容挑戰,所有法律我說了算,正是「朕即是法」赤條條畫出腸版本。

更不要忘記,香港終審法院之上,僭建了終極釋法威權。終審法院頭上,泰山壓頂,違法使用釋法條文、名為釋法實為修法,最新僭建,連人大的「決定」與「說明」,據說香港法院都只能服從。

香港眾多挾着「專業」名堂的律師學者,挖空心思為「朕即是法」提供「法律理據」與「憲法根源」,奴才心態令人嘔吐。試想想,回到三十年前基本法起草時吧,若當年北京政府坦白告訴香港人,所謂神聖基本法,要服從由我訂的「憲政秩序」、「國家行為」我說了算、中英聯合聲明「不具任何現實意義與約束力」、「普通法」要靠邊站、終審法院之上有人大終極威權指令,任何異議就由我「一言九鼎」,香港人一早就反枱了。

騙徒行騙的手法層出不窮,但有些放諸四海皆好用,騙你一時,生米就煮成熟飯,過咗海就係神仙。

習慣了僭建,對僭建「不為意」、「無留意」;一個僭建司長,負責鞏固法律僭建大業,入型入格,最佳配搭。


區家麟
曾經夢想浪遊世界,竟然實現了一大半。行過萬里路,又發覺,不如讀萬卷書;很多話要說,請讓我慢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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