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1-陳文敏:與一代為敵

陳文敏:與一代為敵
2018年1月31日


完稿之際,選舉主任剛裁定姚松炎合資格參選,周庭則不符合參選資格。據聞對周庭的裁決主要基於她屬於香港衆志的成員,香港眾志在綱領中提出自決,選舉主任因而認為周庭不可能擁護基本法。

由於選舉主任並沒有給予周庭答辯或解釋的機會,這決定已可能違反程序公義。選舉主任向姚松炎提出的問題則猶如政治審查,當中部分問題更是莫名其妙!香港衆志已表明不支持港獨,選舉主任在甄別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時,是否有權作全面調查以及有關證據和程序的要求,目前尚待澄清。前年選舉主任基於陳浩天過往的言行而不信納陳浩天擁護基本法的聲明,陳浩天質疑選舉主任越權,法院至今仍未裁決。然而,擁護基本法似乎已經成為行使政治權利的先決條件,但批評中央政府或質疑基本法的理解是否等同不擁護基本法?


至於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第104條是關於當選後的宣誓要求,而非參選人的資格,故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並不適用。相反,第26條保障了參選的權利,任何對參選的限制,必須有清晰客觀的法理依據,而非基於籠統的對擁護基本法的主觀詮釋。

政府這個決定,令社會上不少人士感到詫異和憤怒,尤其在年輕一代,勢必加劇他們與政府和中央的對立。就如周庭所說,這是與一整代為敵,社會勢將變得更撕裂和對立。一些溫和的人士也感到憤怒,基本法的解釋愈來愈取決於政權的喜惡,這已不是一個說理和包容的政府,也不再是我們認識的香港!


陳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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