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2-黎廣德:兩電投資理據貧乏,政府補貼藥石亂投

黎廣德:兩電投資理據貧乏,政府補貼藥石亂投
20180712


政府上周公布,兩電(港燈、中電)新《管制計劃協議》本年底生效後, 雖然准許回報率下調,但電費不減反加。政府破天荒擬動用87億元公帑,向住宅用戶提供電費補貼。究竟是為了紓解民困,還是因為監管不力而想用錢收買人心,避免市民追究責任?要了解箇中原因 ,必須先了解政府監管兩電的模式如何落伍和行政會議早前批准的兩電發展計劃有何乾坤。

香港是全球發達地區中,極少數由政府按照固定資產回報率與電力公司簽訂監管協議的城市。這種安排的直接效果就是電力公司投資愈多,利潤愈高。電力公司沒有誘因節省成本,因為不管投資效益是高是低、用電量或加或減,均無損公司利潤。這種監管模式導致企業利益與公眾利益對立 ,市民需否多付電費,完全依賴政府官僚把關。但在現實環境中,官員不可能事事插手(例如工程招標或購買燃料談判,政府只能事後審批而難參與決策);况且官員對電力行業的了解也遠遜於電力公司管理層。所以市民成為輸家的風險極高,這正是全球各國紛紛放棄這類監管模式的原因。


兩項投資惹人質疑

試看特首林鄭月娥剛批准兩電未來5年發展計劃,總共投資795億元,這表示兩電在投資計劃完成後,可以每年多拿8%即約64億元利潤。這些巨額投資是否必不可少?有沒有更具效益的替代方案?政府提交的資料泛泛而談,而當中兩項最令人質疑的投資,就是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和連接內地輸電網,兩項投資加起來估計約200億元(兩電拒絕公開具體金額)。

兩電聲稱增建天然氣接收站可以令供氣更多元化和增加議價能力,究竟這些說法能否成立?中電現今有兩個天然氣供應來源:其一是已經使用了22年的南海氣田,其二是由前特首曾蔭權與國家能源局簽訂合作備忘錄的「西氣東輸」長期合同,由土庫曼經過9000公里長的管道輸到香港。

中電在2013年向立法會匯報文件中,表明西氣東輸的價格甚具競爭力,即使加上管道基建的費用,天然氣價格仍然與海上進口的液化天然氣相若,而且未來價格調整會與市場油價掛鈎。另外中電於2016年2月與中海油公司簽訂合約,把文昌氣田接駁至現有的南海輸氣管道,填補產量遞減的崖城氣田,最快於2018年開始供氣。當時中電的聲明強調:「供氣條款是與現行亞太區天然氣市場看齊,具有競爭力。」

除非中電承認過去幾年的聲明是誤導市民,否則它已有兩項穩定而具競爭力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何須再花60億元興建天然氣接收站?除非兩電保證因「提高議價能力」而能夠節省的燃料費用超過每年5億元,否則這項對海洋生態有相當破壞的設施,只是可有可無的大白象。

政府批准的另一項投資,以增建「清潔能源輸電系統」為名,實質是興建一組連接內地電網但用途不明的輸電系統 。須知政府4年前諮詢公眾,大力推銷倚賴內地輸電的「網電方案」,但諮詢結果顯示九成市民傾向本地發電方案;更由於日本福島核災教訓,港人極度抗拒從內地增加核電輸港。因此當時環境局已否決從內地輸電,為何今天突然死灰復燃 ,批准中電增建輸電系統連接南方電網和大亞灣核電站?更奇怪是政府也承認輸入什麼電力的方案尚未確定,將會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今年底再諮詢公眾。在方案未定的情况下,特首已批准中電投資過百億元,究竟是決策草率還是另有隱瞞市民的圖謀?


重推離岸風電 長遠有利壓電價

政府提交的文件理據薄弱;政府文件內隻字不提的項目就更加啟人疑竇。中電和港燈多年前已制定計劃,各自興建一座離岸風電廠,並且已通過環評,取得環境許可證。近年離岸風電技術日益進步,成本直線下降,例如台灣今年興建的一座大型海上風電站,每度電價格只需0.57港元,遠低於天然氣發電。如果兩電重新推行擱置多年的離岸風電項目,不但可以增加潔淨電力來源,長遠更有利壓低電價。財政司長今年宣布發行1000億元綠色債券,政府若把籌得的資金投資離岸風電,正好是最受國際投資者歡迎的綠色項目,有助香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這種投資方式更可替市民省卻每年向兩電支付8%利潤,令市民長期受惠,為何政府沒有進行跨部門研究?

就在特首批准了這項她親自「參與及督導」的電力投資5年發展計劃的同時,政府公布擬動用87億元補貼電費增幅,向全港住宅用戶不分貧富補貼3000元。

相信大家對於林鄭月娥幾個月前有關財政預算案中還富於民的言論,仍然記憶猶新。當時她堅拒一刀切向全港市民派錢,聲稱這會違背了她的理財哲學:政府資源應用於支援最有需要的市民。

可是言猶在耳,政府今次補貼電費的方式比一刀切派錢更不公平,因為住在山頂大宅的富豪可以獲贈3000元,但上樓無期的劏房戶因沒有獨立電表反而得不到分毫資助。林鄭為何自打嘴巴,忽然擁抱這種違背她自己原則的政策?

根據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剛發表的調查報告,劏房戶向業主繳交的平均電費是正常電費的1.4倍,而他們為了慳電費而不敢開冷氣,惡劣的居住條件已令香港蒙羞。林鄭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因為害怕業主乘機加租而不能向劏房戶提供補貼。她這解釋的荒謬之處,猶如告誡市民不要捐助露宿者,因為街上盜賊難防。「官員不作為,基層倍受罪」,已成為林鄭的管治新風格。


補貼遞減制 令公帑用得其所

事實上政府只需稍為修改補貼機制,由一刀切變為遞減制,便可以令87億元公帑用得其所。對於用電量超過全港平均數的用戶,政府大可取消或削減資助,因為一般而言,用電量高的住戶居住面積較大兼且負擔能力較高,毋須依賴補貼。如果用電量高的住戶想取得補貼,便需積極減排節能。這正好符合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目標。

假若某些用電大戶是劏房大業主,上述安排足以鼓勵他們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表,况且兩電已有免費替劏房戶安裝獨立電表的計劃,同時可資助業主重新鋪設單位電線。只要加上兩電嚴格取締不合規格的電力接駁個案,蘿蔔與大棒齊下,業主甘願配合的誘因很大。

由遞減制省回來的幾十億元公帑,足以向劏房戶提供每年3000元的冷氣補貼,綽綽有餘。既然有更公平的政策放在眼前,政府還要堅持一貫正確嗎?

電力政策影響深遠,雖然環境局聲稱已聘請獨立能源顧問審查,但評估報告沒有公開,連能源顧問是誰,市民也不知道。難道林鄭已經受馬時亨薰陶,只懂用一句「我哋話你聽OK就得㗎喇」敷衍市民?


黎廣德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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