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一群《明報》員工:偏袒政權毁損報格,議事須持公義良知 —— 一群《明報》員工反對「6.13社評」公開信

一群《明報》員工:偏袒政權毁損報格,議事須持公義良知 —— 一群《明報》員工反對「6.13社評」公開信
2019年6月17日


《明報》社評委員會:

我們是一群《明報》員工。我們反對6月13日明報社評〈暴力無補於事  唯盼香港平安〉偏頗官方、警權的立場。

我們理解報社有其制度,編、採、攝以至社評主筆各司其職。明報社評由社評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主筆先生執筆時不需要聽我們的見解,我們也不會要求社評依循特定立場,但文章見報後,所有讀者有權發表意見,包括本報同事。

我們不能認同這篇社評的最重要原因,是它以反對暴力為名,為警察暴力、政權暴力開脫為實,對市民無辜被警方濫暴傷害的種種證據,卻輕描淡寫、視而不見。


評論警方及示威者標準有異

社評引用警方講法,大花篇幅斥責示威者滋事,對警方暴力輕輕帶過,一句「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有否傷及無辜,事後可以調查檢討,如果證實過分,應予譴責」,對被打到頭破血流的市民,以至前線同事同業,可謂涼薄。槍彈無眼,人命沒有了就沒有了,是不能透過所謂調查檢討譴責,起死回生。

社評用電視直播為當日衝突定調,指斥有激進示威者衝擊,引致事態急轉直下,又謂「部分激進分子發起暴力攻擊,亦是鐵一般事實,必須強烈譴責」。6月14日社評〈政府修例強拔心中刺  管治失效代價難彌補〉則謂,「隨着愈來愈多傷者證辭和影片證據曝光,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外界確有充分理由提出質疑。警方在行動中有否過度使用武力和違反警察通例,監警會應認真調查追究」。兩篇社評,對警方及示威者標準明顯有差異,論斷示威者時做「電視判官」,論斷警方則要待監警會查究,我們不能認同。

這是真相  不止是「自己想看的畫面」

社評謂「如何看待這次亂事,很多人其實又是根據政治立場歸邊,只看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說自己想相信的論述,並非實事求是」。殊不知主筆先生的偏聽偏言,用一個通俗說法,正是把「回力鏢」射向己身。

諷刺的是,當日刊登該篇社評的A4版,正是報道警方槍傷示威者頭和眼部的新聞。港台外判司機無辜捱槍,心跳一度停頓;有老師眼部中彈;商台記者遭警員揮棍多次推撞,表明身分後有警員回應「記你老×!」,以及有警員向示威者叫喊「出來啊!×你老×,自由×」等等,這些只是「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嗎?不幸的是,這些畫面,我們有誰想它們發生?


武力懸殊  生命何價

同事的報道呈現出血淋淋的事實,但社評中「可以調查檢討」、「根據政治立場歸邊」等字眼、言論,難免令人質疑為警方、政權的所作所為開脫。社評說要將小撮「暴徒」區分出來,警方卻不區分和平與激進的示威者,一律無差別地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射擊驅趕。社評指部分示威者先用武力,「情况才急轉直下」,警方才「使用催淚彈和布袋彈等武器反擊,驅趕佔路人群」,這樣「先打人就是錯」的論述,忽視雙方力量的極端懸殊,等同在說,有人先衝擊,警方便能肆意用致命武器,更忽視警方本來有責任保護包括示威者在內的人命。

我們認為,一篇對社會負責任的社評,不應單純偏袒某方,但應該對有權有勢、有槍有炮者持更嚴格標準,進一步監察警方執法時,有否遵循條例指引。打頭打眼有否必要?警員是用最低度武力,還是失去理性,視市民為仇寇?這些問題,是否比急急斥責示威者更難回答?

談論紀念六四,社評強調歷史公義、「內地當局愈要迴避歷史,香港人愈要說出真相」,及至當下港情,卻要留待所謂調查檢討,而非在千鈞一髮之際,加緊勸喻武力佔絕對優勢、有行家形容為「殺紅了眼」的香港警察「放下屠刀」,不得不再詰問,人的生命與尊嚴,在執筆者眼中究竟何價?


定性「暴動或騷亂」  隨政府起舞

至於社評直指6月12日事件是「暴動或騷亂」,這個更甚於明報對「旺角大衝突」的定性,卻是先引述警務處長盧偉聰(「騷亂」)、警方新聞稿及特首林鄭月娥(「暴動」)的說法,再把兩者歸為同一英文詞語「Riot」,以其字義來解釋「就是有一群人以暴力破壞和平秩序」,再謂用「平常心」看待「激進分子的暴力行徑」,應該承認6月12日發生了暴動或騷亂。

我們要質疑的是,事件定性單向跟隨政府及某些人「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是合適做法嗎?如前段所述,6月12日的「暴力行徑」,警方所佔的分量必然不輕,數十市民送院,有人傷勢嚴重,在所謂「暴動或騷亂」的另一邊,又有沒有「激進分子的暴力鎮壓」?遺憾的是,主筆先生可能會把這個問題交給監警會了事。


請社評委員會護報譽辨是非

明報採編同事堅守崗位,力求為讀者捍衛、呈現真相。警員對傳媒的無理仇視,更令在前線拼搏的同事冒很大人身安全風險。警察對傳媒的侮辱固然無理,但因為一篇社評令讀者對明報採編同事有別樣看法,更令人痛心。

據採訪同事透露,有前線記者遭拒訪,亦有與明報長期合作的作家、翻譯選擇分手,對明報而言已經響起警號。編輯室有一句話「印咗落紙冇得改」,我們沒法要求明報收回這篇令同事蒙羞的社評,只是我們作為明報員工,必須清晰表達6月13日社評不代表我們的立場。

我們同時促請明報社評委員會,與同事一道守護明報多年報譽,捍衛同事心血汗水,明辨是非,分清黑白。明報的「明」,不能在旦夕間倒下。


一群《明報》編採同事

(編者按:本文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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