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3-明報:理性建制達人陳弘毅, 學生告訴陳弘毅的衝突現實

明報:理性建制達人陳弘毅, 學生告訴陳弘毅的衝突現實
2019年6月23日星期日


理性建制達人陳弘毅(蘇智鑫攝)

【明報專訊】一場《逃犯條例》修訂風波見證建制派如何看風使舵,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亦被視為其中一根牆頭草。5月初他的萬言書指出條例草案有問題,申明支持港人港審建議,罕有反對政府施政。

及後他放棄建議,稱「港人港審」或被中央視作挑戰內地主權。5月底政府提新建議,他又公開表示可以「袋住先」。

隨着香港人大規模遊行與示威,19日他再撰文,稱今次是政府掀起「完美風暴」,完全不必要和可以避免。站在建制立場,他究竟是人是鬼?中間轉折若何?

作為一個「理性建制派」,他能否發揮有效的橋樑作用?至今當局堅拒採納以域外法權處理陳同佳案,他仍堅持香港法院就謀殺案是應該有域外管轄權,並設刑事追溯權。


逃犯移交安排非憲制責任

陳弘毅的謹小慎微,跟他的學者身分如出一轍,個子細小,說話不慍不火。站在建制光譜一端,但在骨節眼仍能實事求是,譬如回歸後引渡條例不適用於內地並非「漏洞」一說,可見學者風範。法律研究是老本行,所以陳弘毅說他一開始純粹從法律角度出發,認為逃犯移交有其合理性和正當性。5月繼發表萬言後他又主動向政府就修例內容出謀獻策。

「我當時預測不到有咁多市民是咁反對這個修訂的……」

6‧12之後,「學生無暴動」、「撤回暴動定性」口號響徹政府總部,陳弘毅則以「完美風暴」釋義今次風波,他說,那是因為他記得林鄭月娥事前在電視使用「政治風波」的說法,「perfect storm在英文的意思是在很多因素下,機緣巧合造成一個好猛烈的風暴」。他在文章中指出,「政治上,它(試圖在香港與內地之間引入引渡安排)在香港掀起了一場完全不必要和可避免的完美風暴。因為不像香港引入國家安全法以落實基本法第23條,香港與內地之間的引渡,從未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優先議程」。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根據《基本法》第23條,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因此,港府是有憲制責任一定要做23條立法,但中港逃犯移交只是屬於兩地司法合作的其中一個環節,根據基本法兩地可以通過談判建立司法合作的關係,但就沒規定香港一定要進行,不是一個憲制的義務。「你看澳門已完成23條立法,但仍然未有中國和澳門移交逃犯條例安排。所以今次香港修例完全是基於偶然性的事件,如果無陳同佳台灣殺人案就無這件事。」

回頭看,如果特區政府選擇不處理陳同佳案,又或者,如果先聽更多意見,可能不至今日局面,「又或者政府接受兩步走,先處理陳同佳案,其後才決定怎樣做第二步修訂逃犯條例,亦可能會避免到這個情况」。陳弘毅同意今次立法時間表的確是比較倉卒和令人難以理解。至於外界一直就修例究竟是林鄭月娥一意孤行抑或中央要求莫衷一是,陳弘毅則以中央是在5月才正式公開表態:「照我聽回來,中央認為這個是政治事件,認為是所謂反對派和外國勢力想利用這個逃犯條例事件去攻擊特區政府。所以為了維護特區政府的管治,中央要出來表態。」


看淡政改解困局 「8‧31不會變」

完美風暴導致政策退讓,政府施政重大挫敗,事件嚴重突顯香港政治制度的問題,陳弘毅文中寫到,在獨裁國家,任何相當規模的示威活動是不被允許的,更不可想像如香港般發生的反修例抗議活動,活動說明香港是實行軟威權主義的半民主政治制度,公民自由和民間社會蓬勃發展。他文章以「在『一國兩制』這一具挑戰性的項目的最新測試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北京政府最終選擇服從理性的邏輯,而不是脅迫的邏輯,因為世界各地都聽到了香港人民的聲音」作結,似乎是讚揚暫緩修例既不會打擊港府管治威信,更突顯中央會聽民意。陳弘毅強調,他所用字眼是「authoritarian states」,更常用翻譯並非「獨裁國家」,而是「威權主義的政體」,「威權主義的政體當然包括內地,但不代表有普選的政體就不是威權主義。舉例新加坡政制表面上比香港更民主,因為它有普選,它的政府亦是一人一票選出國會議員,國會哪個政黨取得大多數議席就執政,最少從普選角度新加坡比香港民主。但在新加坡,超過3個人的集會都要向政府申請,實際上也沒有大規模的集會遊行被允許」。

不少人提出應該重推政改與實現普選以解決現下危機,陳弘毅就有保留:「我不是說不贊成普選,只是從過去數年的經驗去看,似乎無乜可能找到一個普選方案是中央和泛民都可以接受。因為中央接受的普選方案就是候選人都是愛國愛港人士,因此有8‧31決定,要有過半數提名委員會人士支持,他才可以做候選人;泛民覺得這是假普選。」他看不到在可見的將來,中央會改變8‧31決定,亦看不到泛民會改變對假普選的觀感,「所以我覺得現有的政制,正如劉兆佳所說,自由威權政制在可見將來會維持下去」。

5月初,他在網誌洋洋灑灑3萬字,試圖以法律觀點剖析修例草案的問題,包括由於中央和香港存在憲制關係,港府難以拒絕內地移交逃犯要求;香港適用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院或需對內地司法體制作出評估,存在困難;不認為中港可以參照英加兩國的特別移交安排。因此他提出若政府堅持修例,要加入3項保障,包括盡量縮少特別移交安排的適用範圍、撤回追溯期,以及可以考慮田北辰提出的兩步走與港人港審建議。「根據這個兩步走建議,是不需要特別移交安排去做,只要跟從現有先制訂後審議的附屬立法形式都可以做得到。而第二階段,再做諮詢,在下一個立法年度才做特別移交安排。」

他隨後接觸律政司和保安局,提議兩步走方案。後來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及凌兵教授等人的論據,讓他認同放棄港人港審。

港人港審不可行,陳弘毅仍認為可以域外管轄權處理陳同佳案,因為政府並不需要授權法院全部30項罪行有域外管轄權,只需要基於謀殺案,並設刑事追溯權。「其實這不是新嘢,因為英國有一條1861年侵害人身犯罪法第9條已經有這樣的規定,只是建議將這一條英國法例抄過來香港。」

有說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12條,指出任何人的行為如不牴觸當時的法律,他便不可因該行為被定罪,代表即使通過域外法權,都不能追溯去年發生的陳同佳案,陳弘毅便認為,針對謀殺案應該設有追溯權,「研究過其他人權法案或國際公約後,一些刑事案件仍然可以設有追溯力。其中一個例外是如果有一個罪行在世界各國都公認他是犯罪的行為,就不受沒有追溯力的法律原則。所以賦予法院域外管轄權有追溯力直至一兩年前的謀殺案,應該都不會被視作是違憲」。陳弘毅相信現時最可行的方法,保安局長李家超在周五(21日)立法會質詢上,仍拒採納。

陳弘毅直言在5月撰文前,並不太明白市民反對修例的原因,至6月12日大衝突,一個學生跟他說,有很多很多同學都參與示威,他才如夢初醒,一個與他認知相違的政治現實。「我說你寫一點意見,告訴我你怎樣參與呢?你的看法是怎樣?你寫了之後我會幫你們轉達給特區政府。」他給記者參考的意見書中,有一個法律學生說:「雖然政府話侵犯自由嘅罪行會唔包括在內,但係人人都知道,中央起訴維權人士所用嘅罪,唔一定係政治罪行,可以係撞車強姦咩都得。」他說看完學生的意見後就理解到他們的憂慮乃源於對中國法制的不信任。


肯定中國法制正進步

陳弘毅憶述父親陳達文(香港藝術發展局前主席)和母親都是1940年代從上海來港,他自己就生於50年代嬰兒潮,作為香港土生土長的一代,殖民地時代接受教育,當時已可學到大量中國語文、歷史與古文知識。1977年進港大前,非常支持毛澤東政府的國粹派冒起,直至毛澤東去世和四人幫倒台,國粹派轉趨衰落。「我入大學的時候,學生會提出認中關社,認識中國關心社會,大家都沒有太多爭議,大家都覺得要認識中國。而70年代初期有保釣行動,都是對於祖國認同才有保釣運動。所以我覺得我在殖民地時代,多數同學都沒有懷疑自己是中國人的身分,甚至對於中國有嘗試想更多認識和關心。」

「現在好不同,現在回歸之後反而倒轉,好多年輕人對中國沒興趣,或像今次持非常反對或否定的態度,甚至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

中國直至1978年提倡改革開放,重建法制,鄧小平當時提出16個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些是他後來在哈佛讀書時,才開始研究的。記者問他真的沒有對中國政權或法制失望過嗎?他沉思後說:「我想1978年改革開放重建社會法制到現在,加起來40年,總體方向我覺得都是正面,總體方向都是邁向法治。」他續說由八九十年代,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有明顯進步。1999年,中央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個概念寫進了憲法;2004年加入保障人權和私有財產概念,「所以我覺得這個發展趨勢,經過多次修憲,將一些西方的普世價值寫進憲法入面,這個我覺得是值得支持的」。


倘中央認為一國兩制失敗

陳弘毅自1984年在港大任教,同年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他認為今次修例風波對本地司法界有重大影響,「我認為特區政府在1997年成立以來,大家都承認2003年是一個分水嶺。2003年中央幾乎完全沒有什麼參與特區事務,因為中央非常放心給董建華去做。直至2003年七一遊行,中央才察覺到事態不妙,開始調整對香港的政策,更加積極參與香港事務。03年之後亦有一些風波,最大風波就是佔中,佔中之後中央亦都採取各種措施去令香港回復穩定,例如梁振英不再連任,新特首林鄭主要做一些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事。」

泛民在佔中後分裂,出現本土和傳統派,建制派則在DQ議員後的多次補選中得利,「但今次事件見到形勢逆轉,建制派是最大的輸家之一。亦都反映到香港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對於中國內地是持一個懷疑或者否定的態度,我相信中央都會再檢討對香港政策,或者有進一步調整,如果2003年對香港是相當大幅度的調整,不排除今次經過2019年這件事後亦會出現大幅度的調整」。

他不評論中央會怎樣調整,但他不諱言,當上一個星期出現的遊行、示威、佔領情况持續,或者佔中情况經常出現,「中央可能會覺得香港一國兩制是失敗的,那2047年一國兩制就不可能持續下去」。


年輕人理性嗎? 「好難一概而論」

跨過耳順之年,他說未來幾年未打算退休。他最大的希望是繼續看到一國兩制在法制方面上的實踐是比較順利和成功,「包括人權狀况可不可以繼續維持?法院可不可以繼續獨立、大公無私發揮應有維護法治和人權的功能呢?立法機關立法會是不是可以比較理性去進行工作呢?是不是每件事都不需要太政治化?社會可不可以通過較為理性討論去解決一些爭議課題?」他希望香港可以回歸盡量理性的社會討論,尤其年輕人可以認識到通過理性思考、討論去解決問題。

「當然政府亦都有他的角色,如果政府不聽民意、一意孤行,沒有理性討論是不可取。」你覺得年輕人理性嗎?「好難一概而論,但如果他們選擇通過和平示威去表達意見,而不訴諸暴力這個亦是一個理性的表現。」


文•彭麗芳
圖 // 蘇智鑫
編輯 // 何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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