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安裕:檔案與解密

安裕:檔案與解密
2018-12-13


法律改革委員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推出《檔案法》諮詢文件,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雖說這是研究5年後的決定,畢竟遲到好過無到,對於香港,完善的《檔案法》有助對香港的過去了解更多,做到「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有了《檔案法》,定必勝於檔案無端消失或銷毀的亂象。


歐美不少國家都有完整的檔案系統,過了若干年便會作一定程度的解密,讓人們得睹歷史真像,從而對當前政策作出補助或調整。近年英國不少七、八十年代涉及香港的檔案文件解密,對當年一些大事,有心人只要深入發掘,相信必會對舊事有更多了解。

美國千禧年前夕在《資訊自由法》之下,解密一批七十年代國務院檔案,包括尼克遜訪問中國的會議記錄。當年要看解密檔案,限制頗多,只可視閱,原來尼克遜與毛澤東的會談,尼想談天下大勢,毛則說「喜歡右派」。尼克遜與周恩來的會談長達4小時,集中討論台灣問題,美國在會上提出五項原則,有興趣的朋友可找來一看,美國的大學圖書館應有存檔。

八十年代,美國越戰學運領袖,以《資訊自由法》要求聯邦調查局解密檔案。交出的密檔,上有當年學運領袖被監視的詳細情況,但密檔文件把線人名字塗黑。這與尼克遜周恩來談台灣問題一樣,某些部分一度遮黑,不過,能夠解密大部分,對研究歷史裨益仍大。在喬治華盛頓大學的檔案說明中,提到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的指示,某些檔案要在他去世5年後才解封。由於基辛格擔任國務卿和國家安全顧問期間,參與中美關係、美越談判、以巴斡旋、美蘇裁軍,以及拉丁美洲政策,這類須待他去世五年始解密的文件,相信有極大研究價值。

人們常說「真相大白」,在某些範疇卻非如此;然而只要有檔案收存、有解密政策,真相總會公諸於世。於個人而言,尼克遜對周恩來所提的台灣問題五原則,是研究美國對台灣關係的重要史料。特別是尼克遜談到美國對日本就台灣的取態,以及「不鼓勵日本介入台灣」之說,即使現在來說,這些對話記錄仍是無可比擬的瑰寶。


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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