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袁天佑:「限聚令」讓警察濫權濫暴
袁天佑:「限聚令」讓警察濫權濫暴
發佈日期: 27.04.20 | 最後更新: | 2020-04-27 20:19:02
昨天傍晚,看見香港的困境和警察的墮落,實在非常難過,要到今早才能平靜下來。
星期日早上在一間堂會講道,下午看見陽光甚好,便去大潭篤水塘走走。一直心情都極好,怎料到傍晚6時半左右,回到太古城,心情卻完全反過來了!還沒進入太古城商場,已看到一大批防暴警察在商場外守候,荷槍實彈,好像如臨大敵那樣。走進商場,看到商場內有數百市民分散站在不同的位置。我走進商場內還沒有幾分鐘,仍沒有聽到任何人叫口號,或有甚麼動作,商場外防暴警察已衝入商場,驅散市民。
我在其中,我問他們:「我在太古城居住,在商場內走走,又沒有參與任何活動,有可不何?」一位警員毫無禮貌的回答:「你們犯了『限聚令』」。我告訴他:「我只是一個人,怎麼犯了『限聚令』?」他說:「我話犯了便犯了!」這實在令我感到非常忿怒。
慢慢的經過商場,預備離開,又看見防暴警舉起長槍,向着商場內的市民。商場內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警察怎可以以槍對着市民?如偶一不慎,擦槍走火,便會傷及無辜。在商場內,當然聽到市民對警察的指罵聲,但同時又聽到警察不斷叫罵市民是「曱甴」,還有一些不想提及的侮辱字句。作為執法人員,就算有市民犯法,也不應這樣侮辱他們,何況在商場內的市民,不是每個人都有參與「榮光」的活動!
走到商場的一樓,看見有3個市民從馬沙百貨商店那邊走來,便即時被幾名警察喝止,指他們犯了「限聚令」。只有3個人,怎算是犯法?
回家後,看新聞報導,警方解釋,「多於4人有共同目的聚集,即使相隔1.5米同屬違法。」法律真是這樣解釋嗎?
星期日,不少市民只是想帶小孩到商場逛逛,透透氣,並沒有參與叫口號活動,但商場四處都是警察。EYEPRESS照片
雖然武漢肺炎疫情仍未停止,但市民在留守在家已有一段很長的日子。不少市民都會趁着假期往商場,往郊外逛逛。所以商場和郊野基本上都聚集不少人。幾個幾個人在一起,距離甚至也不超過1.5米。他們都有共同的目的,購物和逛街,這就是違法?個人不太懂法律,但法律應是普通市民所能理解的。所以我相信,警方的解釋,只是僭建法律。更何況是說:「我話你犯法就是犯法!」難道警察是皇軍?
不少市民本來在商場內正常購物,警察一到,商店就要落閘。EYEPRESS照片
超過4個人,聚集在商場,不是違法,只是警方不喜歡有市民要高唱「榮光歸香港」,這與抗疫無關。假若你想驅散他們,或指他們違法,也應用合理的法律來採取行動,不應用一條抗疫的法律來加以僭建。
「限聚令」基本上沒有科學根據,當然我也不盼望在同一地方,有太多人聚集。但執法人員斷不可以用抗疫法例來執行政治任務。不過,我們有一個絕對墮落的政權,不斷僭建法律,或是將法律隨意的搬龍門。他們又用暴警協助他們去打壓異見,使整個香港陷入恐怖之中。真正的恐怖份子是誰,大家心裏明白。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那行不義的人。」(詩篇三十七篇1節)
憤怒,只是因為香港淪陷在惡人手裏。心裏的禱告是:「求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求你追究他的惡,直到淨盡。」(詩篇十篇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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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 袁天佑
【袁天佑・牧者隨筆】筆者是香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牧師,現已退休。在香港出生,成長,接受教育,地道香港人。經歷過中國加入聯合國、89民運、97回歸的年代;見證香港從小小漁港變成國際大都會。期望着香港有更美好的明天時,看見社會的撕裂,民主倒退,「一國兩制」被蠶食,不少青年人民主夢想幻滅。退休後,仍希望能盡上些微力量,鼓勵信徒和年青人要存着信心和盼望,黑暗永遠不能勝過光明。
發佈日期: 27.04.20 | 最後更新: | 2020-04-27 20:19:02
昨天傍晚,看見香港的困境和警察的墮落,實在非常難過,要到今早才能平靜下來。
星期日早上在一間堂會講道,下午看見陽光甚好,便去大潭篤水塘走走。一直心情都極好,怎料到傍晚6時半左右,回到太古城,心情卻完全反過來了!還沒進入太古城商場,已看到一大批防暴警察在商場外守候,荷槍實彈,好像如臨大敵那樣。走進商場,看到商場內有數百市民分散站在不同的位置。我走進商場內還沒有幾分鐘,仍沒有聽到任何人叫口號,或有甚麼動作,商場外防暴警察已衝入商場,驅散市民。
我在其中,我問他們:「我在太古城居住,在商場內走走,又沒有參與任何活動,有可不何?」一位警員毫無禮貌的回答:「你們犯了『限聚令』」。我告訴他:「我只是一個人,怎麼犯了『限聚令』?」他說:「我話犯了便犯了!」這實在令我感到非常忿怒。
慢慢的經過商場,預備離開,又看見防暴警舉起長槍,向着商場內的市民。商場內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警察怎可以以槍對着市民?如偶一不慎,擦槍走火,便會傷及無辜。在商場內,當然聽到市民對警察的指罵聲,但同時又聽到警察不斷叫罵市民是「曱甴」,還有一些不想提及的侮辱字句。作為執法人員,就算有市民犯法,也不應這樣侮辱他們,何況在商場內的市民,不是每個人都有參與「榮光」的活動!
走到商場的一樓,看見有3個市民從馬沙百貨商店那邊走來,便即時被幾名警察喝止,指他們犯了「限聚令」。只有3個人,怎算是犯法?
回家後,看新聞報導,警方解釋,「多於4人有共同目的聚集,即使相隔1.5米同屬違法。」法律真是這樣解釋嗎?
星期日,不少市民只是想帶小孩到商場逛逛,透透氣,並沒有參與叫口號活動,但商場四處都是警察。EYEPRESS照片
雖然武漢肺炎疫情仍未停止,但市民在留守在家已有一段很長的日子。不少市民都會趁着假期往商場,往郊外逛逛。所以商場和郊野基本上都聚集不少人。幾個幾個人在一起,距離甚至也不超過1.5米。他們都有共同的目的,購物和逛街,這就是違法?個人不太懂法律,但法律應是普通市民所能理解的。所以我相信,警方的解釋,只是僭建法律。更何況是說:「我話你犯法就是犯法!」難道警察是皇軍?
不少市民本來在商場內正常購物,警察一到,商店就要落閘。EYEPRESS照片
超過4個人,聚集在商場,不是違法,只是警方不喜歡有市民要高唱「榮光歸香港」,這與抗疫無關。假若你想驅散他們,或指他們違法,也應用合理的法律來採取行動,不應用一條抗疫的法律來加以僭建。
「限聚令」基本上沒有科學根據,當然我也不盼望在同一地方,有太多人聚集。但執法人員斷不可以用抗疫法例來執行政治任務。不過,我們有一個絕對墮落的政權,不斷僭建法律,或是將法律隨意的搬龍門。他們又用暴警協助他們去打壓異見,使整個香港陷入恐怖之中。真正的恐怖份子是誰,大家心裏明白。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那行不義的人。」(詩篇三十七篇1節)
憤怒,只是因為香港淪陷在惡人手裏。心裏的禱告是:「求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求你追究他的惡,直到淨盡。」(詩篇十篇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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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 袁天佑
【袁天佑・牧者隨筆】筆者是香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牧師,現已退休。在香港出生,成長,接受教育,地道香港人。經歷過中國加入聯合國、89民運、97回歸的年代;見證香港從小小漁港變成國際大都會。期望着香港有更美好的明天時,看見社會的撕裂,民主倒退,「一國兩制」被蠶食,不少青年人民主夢想幻滅。退休後,仍希望能盡上些微力量,鼓勵信徒和年青人要存着信心和盼望,黑暗永遠不能勝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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