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王永平:從政治現實分析,普選特首事難成
王永平:從政治現實分析,普選特首事難成
信報 2014年4月23日
大部分泛民黨派代表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與中央官員在上海會面後,中聯辦繼續釋出善意,表示會約會其他沒出席的泛民議員商談政改。此外,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打破不會在諮詢階段評論個別政改方案的前言,表示一群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沒有違反《基本法》。雖然她後來澄清她指的是「推薦」本身沒有削減提名委員會的權力(所以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方案的其他內容,例如提名程序(或不言而喻的機構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尚待研究。無論如何,特區和中央政府在堅決否決任何形式的公民提名建議之同時,展現尋求一個可以通過立法會的政改方案的誠意。另一方面,泛民陣營內的溫和派(歡迎對號入座)亦明示(例如湯家鏵)或暗示(例如民主黨)公民提名可以不要。在襄王有夢,神女亦有心的表層下,讓我在本文分析內裡中央及泛民雙方都須面對的政治現實,然後得出普選特首極有可能難成事的結論。
我不懷疑中央希望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安排上達成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的目標。但此目標須符合一個大前提,就是全部特首候選人都是中央可以接受的人選。這是「愛國愛港」、「四大界別」、「均衡參與」、「機構提名」等政治性言辭背後的真正目的。從一黨一國、維穩至上的角度看,這個立場符合中央的利益。除非中央評估堅持這個立場會損害國家(不只是香港)的利益,否則,任何香港內部因素或外部勢力都不會令中央改變初衷。
從泛民角度看,除了爭取真普選(最大公約數的共識是沒有「篩選」)的崇高理想外,他們必須面對的政治現實是所屬黨派能否維持生機,或個人能否保着議席或名聲。在政改議題上,泛民各黨派其實沒有統一方案。真普聯的三軌方案只是各取所需的過場戲。撇除幾位激進(或進步)民主派議員堅持(為理想亦為實際政治需要)非有公民提名不可外,其餘泛民黨派都應該可以接受一個較以往選舉委員會有多點代表性(例如增加一些個人票)的提名委員會,以及提名門欄跟以往差不多(例如八分一的委員數目提名便可)的方案。理由是這個不理想的安排應該可以獲得大多數務實的港人接受。因此,泛民便可以順應民意,政改和氣收場。
根據上述分析,要取得大多數泛民議員支持,中央便須放棄其百分百保險的立場。另一個情況是中央和特區政府開動全方位的宣傳機器,令大多數市民接受:為了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全部候選人須經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成員提名。中央甚至可以明示或暗示某些泛民人士(例如何俊仁或馮檢基)會被提名。假設民調顯示大多數港人支持中央的普選立場及由此衍生的方案,大多數泛民議員會否順理成章地支持?我看未必。理由是溫和泛民黨派着緊的不是抽樣式的民調結果,而是既有或潛在的支持者的取態。換句話說,大多數民調受訪者表示接受篩選不等於大多數以往投票或將來可能會投票予民主派議員的選民同樣會支持篩選。以民主黨為例,黨大老在2010年與中央達成當時有相當民意支持的政改妥協方案,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上,民主黨卻受到重創。面對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黨大老可有勇氣再次顧全大局?即使他們願意再博一次,黨內的年輕一族(包括為絕食撑場的黨員)會否聽從前輩意見而不會透過黨內民主程序否決建議?我的看法是,除非中央放棄原來立場,政治現實不容許泛民黨派投票支持一個有「篩選」的方案。
讓我再假設另一個情況。現在泛民在立法會有27票,只要拿到5票支持「篩選」方案,中央的目標便可達成。細心分析泛民議案:有兩個來自功能組別;有幾個是一黨一席;有些議員可能會重視個人利益(包括政治前途)多於其政黨利益。我不會低估中央成功遊說個別議員以國家為重,於是拿到足夠三分二的票數通過方案的威力。不過,靠幾位議員「變節」而通過方案的結果會產生兩個後遺症。第一、通過一個泛民黨派反對的方案(否則毋須個別擊破)會令泛民政黨及意氣難平的公民社會展開長期的抗爭行動。這個後果絕對是不利香港社會以至經濟穩定。第二、到了2017年,即使有低民望的疑似泛民或非建制人士被提名參選特首,心懷不忿的選民可能不去投票或投白票,拿到幾十萬票當選的特首不會因此增加多少認受性。
最後評估中央改變立場(即不堅持透過其絕大多數成員都是表面愛國的提名委員會篩走不合意的候選人)的機會率。根據目前中央領導面對的政治現實,我認為機會甚微。現時習班子在國內須處理改革開放以來最嚴竣的貪腐及經濟問題,對外須面對美國重返亞洲,日本安倍逞強的挑戰。絕大多數港人不會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特首這個道理,在維穩角度看不是個必須遵從的真理。假如香港在2017年沒有普選,香港管治一定會比現時更困難。問題是:沒有普選的香港會否變成一個中央不可以處理的爛攤子,以至嚴重損害國家利益?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能由中央最高領導在最後關頭決定。今天,我找不到樂觀的理由。
信報 2014年4月23日
大部分泛民黨派代表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與中央官員在上海會面後,中聯辦繼續釋出善意,表示會約會其他沒出席的泛民議員商談政改。此外,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打破不會在諮詢階段評論個別政改方案的前言,表示一群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沒有違反《基本法》。雖然她後來澄清她指的是「推薦」本身沒有削減提名委員會的權力(所以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方案的其他內容,例如提名程序(或不言而喻的機構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尚待研究。無論如何,特區和中央政府在堅決否決任何形式的公民提名建議之同時,展現尋求一個可以通過立法會的政改方案的誠意。另一方面,泛民陣營內的溫和派(歡迎對號入座)亦明示(例如湯家鏵)或暗示(例如民主黨)公民提名可以不要。在襄王有夢,神女亦有心的表層下,讓我在本文分析內裡中央及泛民雙方都須面對的政治現實,然後得出普選特首極有可能難成事的結論。
我不懷疑中央希望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安排上達成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的目標。但此目標須符合一個大前提,就是全部特首候選人都是中央可以接受的人選。這是「愛國愛港」、「四大界別」、「均衡參與」、「機構提名」等政治性言辭背後的真正目的。從一黨一國、維穩至上的角度看,這個立場符合中央的利益。除非中央評估堅持這個立場會損害國家(不只是香港)的利益,否則,任何香港內部因素或外部勢力都不會令中央改變初衷。
從泛民角度看,除了爭取真普選(最大公約數的共識是沒有「篩選」)的崇高理想外,他們必須面對的政治現實是所屬黨派能否維持生機,或個人能否保着議席或名聲。在政改議題上,泛民各黨派其實沒有統一方案。真普聯的三軌方案只是各取所需的過場戲。撇除幾位激進(或進步)民主派議員堅持(為理想亦為實際政治需要)非有公民提名不可外,其餘泛民黨派都應該可以接受一個較以往選舉委員會有多點代表性(例如增加一些個人票)的提名委員會,以及提名門欄跟以往差不多(例如八分一的委員數目提名便可)的方案。理由是這個不理想的安排應該可以獲得大多數務實的港人接受。因此,泛民便可以順應民意,政改和氣收場。
根據上述分析,要取得大多數泛民議員支持,中央便須放棄其百分百保險的立場。另一個情況是中央和特區政府開動全方位的宣傳機器,令大多數市民接受:為了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全部候選人須經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成員提名。中央甚至可以明示或暗示某些泛民人士(例如何俊仁或馮檢基)會被提名。假設民調顯示大多數港人支持中央的普選立場及由此衍生的方案,大多數泛民議員會否順理成章地支持?我看未必。理由是溫和泛民黨派着緊的不是抽樣式的民調結果,而是既有或潛在的支持者的取態。換句話說,大多數民調受訪者表示接受篩選不等於大多數以往投票或將來可能會投票予民主派議員的選民同樣會支持篩選。以民主黨為例,黨大老在2010年與中央達成當時有相當民意支持的政改妥協方案,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上,民主黨卻受到重創。面對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黨大老可有勇氣再次顧全大局?即使他們願意再博一次,黨內的年輕一族(包括為絕食撑場的黨員)會否聽從前輩意見而不會透過黨內民主程序否決建議?我的看法是,除非中央放棄原來立場,政治現實不容許泛民黨派投票支持一個有「篩選」的方案。
讓我再假設另一個情況。現在泛民在立法會有27票,只要拿到5票支持「篩選」方案,中央的目標便可達成。細心分析泛民議案:有兩個來自功能組別;有幾個是一黨一席;有些議員可能會重視個人利益(包括政治前途)多於其政黨利益。我不會低估中央成功遊說個別議員以國家為重,於是拿到足夠三分二的票數通過方案的威力。不過,靠幾位議員「變節」而通過方案的結果會產生兩個後遺症。第一、通過一個泛民黨派反對的方案(否則毋須個別擊破)會令泛民政黨及意氣難平的公民社會展開長期的抗爭行動。這個後果絕對是不利香港社會以至經濟穩定。第二、到了2017年,即使有低民望的疑似泛民或非建制人士被提名參選特首,心懷不忿的選民可能不去投票或投白票,拿到幾十萬票當選的特首不會因此增加多少認受性。
最後評估中央改變立場(即不堅持透過其絕大多數成員都是表面愛國的提名委員會篩走不合意的候選人)的機會率。根據目前中央領導面對的政治現實,我認為機會甚微。現時習班子在國內須處理改革開放以來最嚴竣的貪腐及經濟問題,對外須面對美國重返亞洲,日本安倍逞強的挑戰。絕大多數港人不會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特首這個道理,在維穩角度看不是個必須遵從的真理。假如香港在2017年沒有普選,香港管治一定會比現時更困難。問題是:沒有普選的香港會否變成一個中央不可以處理的爛攤子,以至嚴重損害國家利益?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能由中央最高領導在最後關頭決定。今天,我找不到樂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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