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30-林行止:一竹篙 一船人,排擠篩選—亂!

林行止:一竹篙 一船人,排擠篩選—亂!
信報 2014年4月30日


三、未知是否駐港的關係,中聯辦要員好像較國內京官更易受到「香港病」的感染,出現「免疫系統紊亂」徵狀。前文(四月三日本欄)提到李剛副主任於二○一二年國慶夜沉船意外後,現身說「法」,展示了京派官員「兼管」港事的事實;同樣鮮活的近例為張曉明主任十三日在上海與香港立法會議員「溝通」時,就「愛國愛港」的「客觀標準」,提到他「從來沒有講過凡屬所謂『泛民』陣營的人士都不符合愛國愛港標準」,工聯會的陳婉嫻議員順藤摸瓜、隨即附和,說張主任指中央對「泛民」並無「一竹篙打一船人」,是一種善意、寬鬆的說法;但是,對不少香港人而言,張氏之言卻令他們心頭緊、眉眼皺,很不自在。

張主任引述鄧小平的話,指「愛國愛港」裏有「客觀標準」,包括沒有做過損害國家利益及香港繁榮的事,當然還要維護及遵守《基本法》,他指責部分泛民議員要求上海之行要全程錄影,又要求發還回鄉證予回鄉證較早前被沒收的議員。張主任形容,這些附加條件,是政治挑釁、節外生枝;他又說,泛民爭取公民提名,指《基本法》沒有明文禁止,即是合法,張主任質疑提出這些「非分」要求的泛民議員,究竟是真不懂還是裝糊塗,他說,泛民即使「叫價高」,亦不可以公然違法……張曉明主任一口氣抖出「香港病」在泛民議員身上的許多症候,駐港中聯辦主任該有港情上達、京命下傳的橋樑作用,但從張主任這番「訓話」,港人看到的只是京官臉譜,說的唱的亦盡是京腔。

在一個就普選行政長官交流見解會議上,中央駐港官員就「愛國愛港」,說出其「客觀標準」後意猶未盡,添上這幾句「語重心長」的話:「作這樣的判斷,不光是要看他口怎麼說,更要看他怎麼做;不光看他過去的歷史,更要看他現實的表現。什麼人不遵守《基本法》,什麼人喜歡與外部勢力勾勾搭搭,有時也不難判斷。」這樣的說法,令港人不期然想到,原來「愛國愛港」的「客觀標準」,關鍵在於誰看的作準、誰說的正確!

對泛民議員那些「挑釁、枝節、裝糊塗、叫價高、公然違法」行為,沒有絲毫體諒,而是「直斥其非」,讓港人幡悟,「客觀標準」已有「一言而為天下法」的鄧小平指引,任何超出北京的「授意」,諸如要求錄影及發還回鄉證之類,就是未能循規蹈矩的「政治挑釁、節外生枝」!循此路進,「授意」的民主建政,港人又能有什麼不合京意的要求!?

四、香港泛民黨派因為組織鬆懈如散沙,沒有組織發揮的能耐,而較為老練有政治魅力的從政者,相繼凋謝、老去或已退下火線,新的派系和新血,盡顯新銳而未見火候,所以泛民人力物力凝聚力早有全面倒退之象。就是他們的從政意識,亦遠遠落後於香港形勢的變化和實際需要;抱着反共怨氣、六四遺憾參與建制的議會事工,只能扮演「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角色,怎能牢牢抓住香港社會的建政需要?不少議員的言行,粗鄙狂妄,藉民意在議事堂亂搞胡鬧,這與百年前的「國情」何其相似。一九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袁世凱發表《尊孔崇聖令》,有云:「值此詖邪充塞,禮法蕩然,以不服從為平等,以無忌憚為自由,民德如斯,國何以立!」看到有人濫用民主自由而亂議會,庶幾近之。

前朝公務員系統的管治能力因過早引進官員問責制而大為折損,政黨發展又未能及時儲才候用,香港管治淺陋已經不是一位兩位行政長官的才智能力問題,而是整個班子的能力浮誇不實,既缺陣勢又乏實力!

相比之下,香港中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公共意識比較牢固,他們對普選的認知,接近西方國家的一套,所以對於「形似」的一人一票選舉,不以為「真」。可是,人大釋法權力衍生的形勢比人強,他們的意見、才具,不但不能見用於香港建政,甚至不能發揮正能量的作用,被建制派打壓、辱罵為亂港之輩,他們靠攏西方的民主識覺,若到北京取經,不僅不得其門而入,即使有機會內進,亦難免會有「向和尚借梳」的荒謬,到頭來,李柱銘、陳方安生等過訪白宮,便成了損害國家尊嚴的「漢奸」、「洋奴」、「賣國賊」;香港是國際都會,李柱銘、陳方安生把政改問題求教美國,引起國際人士關注,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不過,他們此行可能真是令「香港二○二○」提出的方案—在筆者看來,陳方安生主導這份政改方案有極盡屈辱求皇上開恩的味況—盡付東流,「香港二○二○」主要成員、政壇斲輪老手李鵬飛,深明中共「對人不對事」的特性(見二十三日《八五二郵報》),那意味即使陳方安生委曲求全的方案「可行」,亦因她赴美「吐苦水」而被棄!港事真的難為—除非照足京意辦事。「有趣」的是,到機場「接機」喝倒采的「愛國市民」,竟然有眼不識「漢奸」,聽到記者喊抵港的李國寶一聲「李先生」,便馮京作馬涼,熱心公職的銀行家成為李柱銘的接「棒」人—不識港人面目的「愛國港人」,聞說熟悉深圳甚於香港,來港「接Job」只是一份論時計薪的工作……。

中港互信不足,所謂「有商有量」,不過是虛應故事;如果當初以為中國繼經濟奇迹後還能創下容納這個資本主義大都會的壯舉,如今是不能指望了。中港之間少點互相提防,循着彼此尊重,力保香港管治不失,不致弄得烏煙瘴氣,已是筆者當前最樂觀的期待。

從來自各界就政改進言的內容,包括最早提出的李柱銘方案(因遭同路人泛民黨派指責過於退讓而迅速道歉撤回)、旨在擴大提名委員會選民基礎,降低提名門檻至提委會十分之一令泛民不致受排擠的二○二○方案(選舉中沒有歧視性排擠被泛民稱為「沒有篩選」,那是京官聽不明白箇中真意的港式中文詞彙)、強調「排序複選制」的湯家驊方案,還有筆者認為最合邏輯、既沒有溢出《基本法》框架、與普選的「公道」又很接近的十八位學者提案等等,都是值得包容於最後的政改方案的見解。要是中央真能大方地做到意見的兼收並蓄而無「愛國愛港」的篩選,香港病才不致病入膏肓!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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