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程翔:慎防香港成為大陸腐敗的避風港

程翔:慎防香港成為大陸腐敗的避風港
信報網上論壇 2014年4月24日


從華潤、中石化醜聞說起

2014年開春以來,香港中資企業的腐敗問題撲面而來,令人目不暇給。先是1月17日香港廉政公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披露,廉署正在調查35間上市公司,其中18間為中資上市公司。接著,春節期間爆出中石化香港負責人張國強被廉政公署調查,取保候審;4月8日爆出內地22歲少女趙丹娜在香港洗錢100億港元被捕,最後棄保3000萬潛逃的事;復活節期間又爆出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中紀委”)調查。這些問題都突顯出香港中資企業的監管問題,有待大力提升。而更加引人注目的是“中紀委”3月17日公佈其最新的組織機構序列,首次將港澳兩地的中聯辦也納入了中紀委的監管範圍內,歸屬監管廣東、廣西、湖南、海南的第八紀檢監察室負責。根據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廉政研究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將中央外派機構納入至中紀委的監督範圍內,此前並不多見,說明兩地的中聯辦這些派出機構很有可能已經參與到大陸腐敗的活動中。

我記得早在香港臨近回歸時,中央政府曾經就回歸後是否仍然保留“新華社”(即今天“中聯辦”前身)有過激烈的爭論。當時代表國務院港澳辦的魯平力主撤銷“新華社”,以免形成第二權力中心,影響特區的高度自治。但是代表“新華社”的周南則力主保留。他提出五大理由保留“新華社”,其中之一就是“就近管理中資機構”(其他四個理由分別是:政權回歸後還要做人心回歸的工作、回歸後需要防範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基本法第23條及第45條還未落實、對臺灣的 示範作用還有待努力)。雙方的辯論以“新華社”的意見占上風,“新華社”遂得以過渡成為今天的“中聯辦”。但從現在的情況看,作為“就近管理中資機構”而存在的“中聯辦”,顯然是沒有做好它應該做的事,是不稱職的,它非但沒有做好管理的工作,甚至有可能參與了腐敗,才會被列入中紀委的監督範圍。

坦白講,把近期中資企業的腐敗問題歸咎為中聯辦監管不力,實在也是不公道,因為憑中聯辦的級別、所配置的人力及資源,都遠遠不足以監管在港的中資企業。周南時代的中資機構,數量沒有今天多,規模沒有今天大,而且其時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還未起步,很多複雜的產權轉變還未出現,而利用香港作為洗錢基地的 情況,也才剛剛開始而不象今天般做得爐火純青。所以那個時候“就近管理中資機構”這個工作還有可能,到了今天這個任務已遠非中聯辦可以勝任。

據筆者所知,近年來中聯辦的“管理”,演變成儘量避免中資機構的醜聞曝光,因而多次扮演了替有問題的中央企業向香港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關說”(借用 臺灣慣用說法)的角色,並且已經形成了一套操作模式。他們會說服香港政府的監控部門要“注意國家的形象”或“避免被敵對勢力利用”為由,儘量淡化處理。他 們還會以這些企業的主要業務在內地,改由內地清查會更好等理由,要求本港的監管部門把案件移交內地處理。

以今年初出事的中石化為例,該公司負責人張國強被廉政公署調查,取保候審。但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竟然派出黨組成員、紀檢書記徐濱兩次來港,由中石化駐香港總代表劉曉紅安排,通過中聯辦秘密約見廉政公署高官,對張國強案進行“關說”。此舉是把內地慣用的行政干預司法的手法照搬到香港來,嚴重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徐濱的職務是中紀委派駐中石化的紀律監督者,反而奉派來港協助關說張國強案,本身就是一個諷刺。(見《博訊》4月22日報導:“中石化暗地裏撐 起保護傘,全力保護張國強”)。

又以最近出事的華潤為例。宋林涉嫌貪腐指控,始於去年4月,有小股東向港交所和證監會舉報,指華潤電力涉嫌以過高收購價購入山西煤礦;到7月,新華 社屬下《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指華潤集團負責人在山西煤礦收購案故意「放水」,導致數十億元人民幣國有資產流失,認為負責人等已構成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一個月後,又有山西前記者李建軍來港,向廉政公署舉報宋林涉嫌貪污。本來,作為有責任“管理”中資機構的“中聯辦”,就應該主動協助香港的廉署、港交所和證監會對這些檢舉進行調查。然而在這個時候,筆者就知道有人開始在新聞界部署,以便萬一這宗案件涉及到已卸任的前中紀委書記賀國強 時就予以駁斥。正是在有關方面這種“配合”下,當時華潤集團對舉報內容,不作具體回應,僅批評為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等。事件拖到今年,在“床照” 的鐵證下再無法掩蓋才最終被揭破。

事實上,從中央打擊“康師傅”的過程中,我們都可以清晰地看到香港在他三大權力系統(石油、四川、政法委)近5000人的貪腐關係網中的地位----很多貪腐活動、白手套運作等等,都在香港進行。趙丹娜在香港洗錢100億港元,則據說與最近被調查的前中央軍委某高層領導有關。種種跡象顯示,香港已經不幸淪為中共高官腐敗的避風港!

香港回歸以來,央企陸續進駐香港。本來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穩定可以起到正面的影響。但是無可避免的,也會把內地營私舞弊、官商勾結那套作風帶到香港,破壞香港一貫較內地為良好的經商環境。一旦事發,就找關係仗權勢企圖影響、打壓執法部門依法辦案,視法律為無物。如其得逞,香港的法治將受到嚴重衝 擊,令港人對香港的明天只能更加悲觀!對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的信心也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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