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9-林行止:鑑真辨假,一錘釋法─啞!
林行止:鑑真辨假,一錘釋法─啞!
信報 2014年4月29日
《信報》林行止專欄
一、香港立法會議員赴上海「商談政改」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接下泛民議員宣示政見和爭取真普選的各式「見面禮」,他顯然一早獲得「通報」,因此有備而來,馬上「禮尚往來」,以一本《基本法》作為回禮;在馮檢基議員送上「三軌方案」的《基本法》模型時,王主任即以古玩設喻,指出古玩有真假,須由專家鑑定,接着遞送被他喻為「真品」的《基本法》。
相比之下,泛民議員送出的禮物確嫌失禮,無論是海報、手工、宣言、書法或幾份建議,寓意不專,花樣百出卻製作兒戲,有點像粗製濫造的「道具」,又像三歲小孩給長輩的塗鴉式賀卡,未必沒有寄意,卻欠莊重!倒是港澳辦王主任的「還禮」看來得體,一本《基本法》,言簡意賅。
雖然是一份好禮物,但從王光亞手上送出的簡體字印刷的《基本法》,卻是很多香港人看進眼裏便心酸難過的本子!
經過草委諮詢階段(一九八五—一九九○年)的老香港,有些人仍然記得當年立法原意並不排除港人爭取二○○三年雙普選;就是《基本法》正式經由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會議正式通過後,當年港澳辦主任魯平(一九九○—一九九七年在任)還於一九九四年間,不止一次公開表示回歸十年後,「香港將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
回歸七年,全國人大常委於二○○四年主動釋法,排除了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規定是包括了二○○七年在內,這即是說,否決了二○○七/○八年雙普選的可能性;人大又通過以後香港啟動政改,須由「三部曲」改為「五部曲」,香港政改由人大牽動,變得至關重要,等於香港人在民主建政上的原發性消失、主動權旁落。那時的港澳辦主任是廖暉(一九九七—二○一○年在任),港人就是在他任內,知道其前任魯平所說的並不算數!
北京中國社科院的研究論述認為,二○○四年就香港政制主動釋法,是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指那是對「香港民眾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中『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嚴格遵守《基本法》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非常明顯,中央「加控」香港這一制,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經釋法送到港人跟前。自此之後,無論地方的主流民意多麼強烈、清晰,從政者亦不能從公民權利的「平台」出發,更不能講求港人認同的「公論」和「公義」,反而要像侍候皇帝的臣民「公車上書」般,懇請批准才能行動。「今上」究竟是「王道」地隨香港眾說,還是「霸道」地任意為之,不當此地主流民意是一回事?從近年的發展看,也許毛主席的名句有所啟發—縱有「幾聲淒厲,幾聲抽泣」,亦不過是「有幾個蒼蠅碰壁」罷了。
二、這次政改諮詢期到本周六(五月三日)屆滿,沒有腹稿藍本為討論基礎,只有特區「三人組」聲嘶力竭地呼籲各方提出意見;不過,領導諮詢工作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復活節長假前「收工」外遊,看來須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行事的大方向,藉着「下意識洩漏心中情」(Freudian slip)的「一錘定音」,已深入「民心」,這意味港人不能享有開放式民主建政亦成定局,且看日後有關當局「砌」出怎樣一個可讓行政長官呈遞給人大的香港政改方案。
受制於《基本法》中一些原意在回歸後頭十年的具體構想和格局,如今已化為鐵板一塊,不能稍改,以免冒犯「神壇」。公民提名、推薦提名等等之不可為,已成為京官及其傳聲筒「提點」港人不能逾越《基本法》的撒手鐧。《基本法》的解釋權超越「詮釋」的紀律和節制,變得「法力無邊」,其對港人的意義亦起了差之毫釐而謬之多少亦不能翻案,大家已經不能單以立法原意和本子內容為指引,而是要看人大理解並加闡釋的《基本法》行事,而那正是王光亞主任遞給泛民議員那本簡體字「真」《基本法》釋出的意旨。這本由王主任手送的《基本法》是「真」品,假不了;香港民意,要戴上人大帽子的專家鑑定,贗品與否,看來先要大家心裏有數才見分曉……
民主發展從香港自治範圍的分內事,變為人大操控啟動定奪成果的場面,其在演繹「一國兩制」過程中,究竟是因為一方食言還是另一方理解不足,已毋庸深究;人大主動釋法,港人的「理」,相對於人大同意的《基本法》義理,只能靠邊站,那是無法改變的政治現實。此亦所以爭取「真」普選的「佔中三子」及其支持者的行動,一概被視為違法甚至可能違憲的底因;他們高舉「民意」,輕看了「一國」之下「人大」的權威,三子之議以至在英國報章刊登廣告敦促北京維持「一國兩制」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在香港落實「真普選」的多名金融界人士受圍攻打擊咒罵中傷,不難理解!
邀請立法會議員(包括泛民議員)到上海交流,中央表露其對香港的態度,相當和善、並不強橫,雖然這種接觸令人看到國內與香港對普選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分歧甚大,勉力撮合溝通,算是體恤民情的「王道」表現。王光亞與李飛兩位主任禮貌地念念有詞,照本宣科,雖無新意亦非新猷,卻對泛民議員們的扭捏失態和不知所措,遠較淡定,沒失分寸;倒是中聯辦張曉明主任,不知是否來港數月,已有「香港病」的症候。 (上)
信報 2014年4月29日
《信報》林行止專欄
一、香港立法會議員赴上海「商談政改」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接下泛民議員宣示政見和爭取真普選的各式「見面禮」,他顯然一早獲得「通報」,因此有備而來,馬上「禮尚往來」,以一本《基本法》作為回禮;在馮檢基議員送上「三軌方案」的《基本法》模型時,王主任即以古玩設喻,指出古玩有真假,須由專家鑑定,接着遞送被他喻為「真品」的《基本法》。
相比之下,泛民議員送出的禮物確嫌失禮,無論是海報、手工、宣言、書法或幾份建議,寓意不專,花樣百出卻製作兒戲,有點像粗製濫造的「道具」,又像三歲小孩給長輩的塗鴉式賀卡,未必沒有寄意,卻欠莊重!倒是港澳辦王主任的「還禮」看來得體,一本《基本法》,言簡意賅。
雖然是一份好禮物,但從王光亞手上送出的簡體字印刷的《基本法》,卻是很多香港人看進眼裏便心酸難過的本子!
經過草委諮詢階段(一九八五—一九九○年)的老香港,有些人仍然記得當年立法原意並不排除港人爭取二○○三年雙普選;就是《基本法》正式經由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會議正式通過後,當年港澳辦主任魯平(一九九○—一九九七年在任)還於一九九四年間,不止一次公開表示回歸十年後,「香港將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
回歸七年,全國人大常委於二○○四年主動釋法,排除了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規定是包括了二○○七年在內,這即是說,否決了二○○七/○八年雙普選的可能性;人大又通過以後香港啟動政改,須由「三部曲」改為「五部曲」,香港政改由人大牽動,變得至關重要,等於香港人在民主建政上的原發性消失、主動權旁落。那時的港澳辦主任是廖暉(一九九七—二○一○年在任),港人就是在他任內,知道其前任魯平所說的並不算數!
北京中國社科院的研究論述認為,二○○四年就香港政制主動釋法,是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指那是對「香港民眾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中『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嚴格遵守《基本法》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非常明顯,中央「加控」香港這一制,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經釋法送到港人跟前。自此之後,無論地方的主流民意多麼強烈、清晰,從政者亦不能從公民權利的「平台」出發,更不能講求港人認同的「公論」和「公義」,反而要像侍候皇帝的臣民「公車上書」般,懇請批准才能行動。「今上」究竟是「王道」地隨香港眾說,還是「霸道」地任意為之,不當此地主流民意是一回事?從近年的發展看,也許毛主席的名句有所啟發—縱有「幾聲淒厲,幾聲抽泣」,亦不過是「有幾個蒼蠅碰壁」罷了。
二、這次政改諮詢期到本周六(五月三日)屆滿,沒有腹稿藍本為討論基礎,只有特區「三人組」聲嘶力竭地呼籲各方提出意見;不過,領導諮詢工作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復活節長假前「收工」外遊,看來須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行事的大方向,藉着「下意識洩漏心中情」(Freudian slip)的「一錘定音」,已深入「民心」,這意味港人不能享有開放式民主建政亦成定局,且看日後有關當局「砌」出怎樣一個可讓行政長官呈遞給人大的香港政改方案。
受制於《基本法》中一些原意在回歸後頭十年的具體構想和格局,如今已化為鐵板一塊,不能稍改,以免冒犯「神壇」。公民提名、推薦提名等等之不可為,已成為京官及其傳聲筒「提點」港人不能逾越《基本法》的撒手鐧。《基本法》的解釋權超越「詮釋」的紀律和節制,變得「法力無邊」,其對港人的意義亦起了差之毫釐而謬之多少亦不能翻案,大家已經不能單以立法原意和本子內容為指引,而是要看人大理解並加闡釋的《基本法》行事,而那正是王光亞主任遞給泛民議員那本簡體字「真」《基本法》釋出的意旨。這本由王主任手送的《基本法》是「真」品,假不了;香港民意,要戴上人大帽子的專家鑑定,贗品與否,看來先要大家心裏有數才見分曉……
民主發展從香港自治範圍的分內事,變為人大操控啟動定奪成果的場面,其在演繹「一國兩制」過程中,究竟是因為一方食言還是另一方理解不足,已毋庸深究;人大主動釋法,港人的「理」,相對於人大同意的《基本法》義理,只能靠邊站,那是無法改變的政治現實。此亦所以爭取「真」普選的「佔中三子」及其支持者的行動,一概被視為違法甚至可能違憲的底因;他們高舉「民意」,輕看了「一國」之下「人大」的權威,三子之議以至在英國報章刊登廣告敦促北京維持「一國兩制」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在香港落實「真普選」的多名金融界人士受圍攻打擊咒罵中傷,不難理解!
邀請立法會議員(包括泛民議員)到上海交流,中央表露其對香港的態度,相當和善、並不強橫,雖然這種接觸令人看到國內與香港對普選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分歧甚大,勉力撮合溝通,算是體恤民情的「王道」表現。王光亞與李飛兩位主任禮貌地念念有詞,照本宣科,雖無新意亦非新猷,卻對泛民議員們的扭捏失態和不知所措,遠較淡定,沒失分寸;倒是中聯辦張曉明主任,不知是否來港數月,已有「香港病」的症候。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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