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30-李怡:讓年輕人主導香港民主吧

蘋論:讓年輕人主導香港民主吧
7:34 30/4/2014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最新一期封面主題是「2046香港盡頭」,書寫這時代香港人對「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灰暗想像。畫面中一人舉着上寫「幾時佔中」四字的紙牌,是年輕人的大哉問:灰暗究竟要忍耐到何年何日?首頁的「苑論」,題目是〈無私無畏即自由〉,表達對上一代以「等中國變」來爭取香港民主的不滿,表示不能再等,「香港再過五年就不是香港了……既然上一代沒有完成香港民主運動,……那就由這一代的香港大學生來完成吧!香港大學生自己主導一場香港民主運動吧!」
這不是空話。新一代的確開始主導香港的民主運動。本月中旬,由學民思潮和學聯推出了《學界平等方案》,短短半個月,即獲20多個民間團體表態支持;接着,80多名學者發表聯署信,支持這個政改方案;陳方安生認同學界方案最公平和直接;以泛民為主體的民間人權陣線亦宣佈推薦學界方案,指它最能體現「普及平等」的價值。至此,民主派關於「公民提名」可否或缺的爭拗,以及任何不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都被擱置,比較集中在支持學界方案了。倘若日後的所有抗爭,包括絕食、辭職公投、佔中以至立法會「爭取不到,不如拉倒」等等,都以堅持這個學界方案作為具體訴求,民主運動就不再會讓市民覺得無方向、無謂甚或動機成疑了。

學界方案簡單而直接。它首先着重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必須排除過去功能組別和選委會組成的「四大界別」,這是所有民主派政改方案沒有提及的。學界方案認為,如果提名委員會依舊保留四大界別,即使取消公司票,增加地區直選委員,由於行業選民基礎差天共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仍不平等。學界方案提出,提名委員會由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丟棄四大界別。至於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就有兩個途徑,一是公民直接提名,只須1%的合資格選民、大約是35,000人提名,即成為特首候選人,提委會並無否決權;另一是獲提委會8%委員提名,可成為候選人。
學界方案還有其他詳細內容,但要點如上。
政府的政改三人組,以及所有中共喉舌和傳聲筒,對此趨勢都極緊張,他們不斷強調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對於民陣、真普聯、各民間團體、大專學者紛紛表示支持學界方案的趨勢,林鄭月娥不禁表示對政府的政改方案獲通過感悲觀,笑稱政改宣傳口號或要改為:「畀條路嚟行吓得唔得呀?」前天大律師公會發表政改意見書,表明「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林鄭和袁國強如獲至寶,卻不提大律師公會對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的質疑。

公民提名是否不符合《基本法》,端看如何解釋《基本法》45條之二的「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因為公民提名本身就可以解釋為「民主程序提名」。支持公民提名的人士多認為,《基本法》沒有明文禁止的任何提名形式,都屬合法,大律師公會認為這是在不適當情況下運用「如無明文禁止,即為合法」的普通法原則。但何謂適當或不適當呢?《基本法》講釋法程序須由香港終審法院提出,沒有講可以有其他程序,何以過去又有特首提出釋法和人大自行釋法等出現呢?即使說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學界方案認為特區政府仍有責任反映港人堅持公民提名的意願,向人大提出修改《基本法》,將公民提名等納入。
普選的定義其實很簡單,不需要甚麼專家去闡釋,它就是尊重和確認每一個投票公民的政治權利,而不能把選民的投票視為橡皮圖章,既不可以由更高一級或外在的權力提出兩三個爛人讓選民去投票,也不能在選民選出首長後不予任命。因此,除了選民的意向,普選的其他程序性權力都是橡皮圖章。這就是普選。把選民當橡皮圖章的任何形式的所謂普選,都是假普選。
這是對普選的基本認知,在把選民當橡皮圖章還是把提委會當橡皮圖章之間,沒有甚麼妥協空間。如果要立法會通過假普選方案,就不如拉倒;如果說削弱提委會權力就是違反《基本法》,那就需要修改《基本法》。老一輩的民主派支持學界方案可說走了正路,民主派不能為了自己可以入閘而對假普選方案妥協,因為那畢竟關乎年輕一代的未來,誠如李嘉誠談到選舉制度時說:要85歲的人,為17歲的人定義一切,那是很危險的事。(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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