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8-素黑--不適合就要放下

不適合就要放下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5:55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

未準備接受愛的話,你為他做再多也是徒然的。

  她說:「我最近失戀,雖然跟他在一起的時間並不長,只有半年時間。在他追求我的時候,朋友已說他極度花心,要我小心點,但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我很喜歡他,對他挺上心。他帶我見過他的家人,也說想跟我好好走下去。他條件並不好,沒錢、沒車、沒房子,要還銀行卡數,大專學歷,家庭一般,我依然願意跟他。」
  「我的家人、朋友對他很不滿意,但我依然堅持自己的選擇。或許太愛他,總覺得他沒那麼在乎我,經常發生不必要的爭吵,甚至提過分手。雖然知道自己不對,但有時候會忍不住說分手,每次爭吵後,他都努力改變,我都看在眼裏。」


  分手不甘心

  「在分手前的一星期,他的態度突然變了,跟朋友、同事聚會不告訴我,約他上街,他說上班累了要休息。問他原因,說我不關心他。其實我很着緊他,只是很少流露出來。那星期我努力地將自己的關心表現出來,還是留不住他。」

  「他給我的分手理由,是選擇了事業放棄了我。因為他的新工作要經常出差,覺得很累,加上對我不滿,發覺彼此的距離很遠,大家很難溝通。說話很漂亮,分手還沒到一星期,我就看見他跟其他女生在一起。這事讓我很鬱悶,現在也不願意相信,甚至還希望他回來。每當在網上,看到他和那女生的照片便覺得十分難過。我能做的都為他做了,他說沒收過女生親手織的圍巾,我便學織送給他;他吸煙要火機,我便給他買了個名牌;知道他經濟有困難,連情人節禮物都沒要他送。他卻告訴我,體會不到我的關心,我覺得很委屈,這次分手得不明不白,很不甘心。」


  一切是藉口

  發脾氣、不夠細心、難以溝通等等,會成為情侶分手的理由,但很多時候只是藉口。有時候分手是因為見異思遷,花心不定性;有時候可能是熱情過了,突然覺得沒甚麼好玩,玩厭了,便玩別的。可是,他們完全不關心對方的感受,忘了對方是人,不是玩偶。

  當你還未準備好時,遇上再好的戀人,哪怕是全宇宙最包容和體諒的天使,你也無福消受、無力珍愛,只能白白糟蹋,甚至變成麻木不仁,不喜歡便不喜歡了,與對方分手沒甚麼大不了。這顯示你沒有真心去愛一個人,只會不斷傷害愛你的人,為別人製造不幸。大家一旦遇上這種人,不要覺得不甘心,應果斷分手,因為跟一個還未能明白愛情需要付出和負責任,以及放下自我的人在一起,只會得到不幸,而不幸不是愛的目的,不要把愛變成放不下的癡纏和欲望。

  愛是成長,是讓自己活得更好而非相反的過程。我們無法確保能遇上對的人,也不知自己是否懂得去愛,但我們應該從中學習,不能好好去愛就要放下。


圖:新華社

  ■情侶要互相包容、體諒,愛情才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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