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8-劉天賜:駁馬雲

劉天賜:駁馬雲
2016年12月28日


『越花錢的人越有錢,越捨不得花錢的人越貧窮』
為什麼越花錢的人越有錢?這是中國大陸一位富豪的言論。你覺得有道理嗎?我絕對覺得是歪理!如果國人相信,則慘情了!
首先,這話並不是『因果關係』的邏輯表述,卻看起來『大有邏輯』、『合理地成為人生定律』。富有的人、不必是願意花錢的人,越捨不得花錢的人,不一定是因此而貧窮。有錢人願意花錢在什麼地方?世上的物資有專為花得起錢的人製造及訂價的。日常我們見到的『名牌』便是這種貨式。用家而言,這種貨式佔優的地方,可能是比較耐用。採用的原料,比較結實。然而,多數買家不是因為這些優點而購買,大部份因為『炫耀消費心理』!名牌商品直接及間接宣傳中,透露了商品代表了買家、用家的身份地位,以至權位。這些『無形的虛榮』才是願意花額外金錢原因,希望從佔有這這種名牌物質後,別人感覺物主就具有『名譽、身份及權力』。儘管子虛鳥有,以至被恥笑『充大頭鬼』!卻能自我感覺良好,滿足了虛榮心!
故此,不是願意花錢的人必然是有錢人呀。再說,物質生活豐富了,物質帶來生活上很多很多方便。可是並不是每樣物質都是必需品,或日常生活用品的。 想想,我們起居飲食需要的物質有多少呢?一般來說,我們不致缺乏吧。過去,以我為例,只有三對鞋。一是最貴的鞋,只在出大場面時,尊重場合而購買,日常並不穿。二是,日常粗穿的鞋子,質地須禁用(禁,這裡是衿音,耐用),一穿十年。三是運動鞋,在運動時穿便利而已。看,今天的婦女,人人擁有超過十對鞋子起碼,馬可斯斯夫人擁同一款式三千對鞋子,佔有欲比實用更大,更猖狂。
越捨不得花錢的人越貧窮,是嗎?更不用駁斥了。我亦反對及鄙視吝嗇鬼。如狄更斯《聖誕樂曲》描寫的孤寒財主,一毛不拔,生活只有『數銀紙,燙鈔票』,完全成了金錢的奴棣,守財奴過住極貪乏的精神生活。貪窮,如指上述精神上的貧乏,我讚成哩。
為什麼馬雲這些『首先富起來的中國人』說這些『笨話』?
這些人,早年過什麼生活?一切都缺乏嘛,暴發了,十世消費的欲望爆炸了。
更知道,什麼身份說什麼話?老闆自然為其本身利益說自己最有利話。難道叫人知慳識儉嗎?倒自己米?
花錢,該叫使錢,是要有管理的。第一,量入而出。認真要計量自己的收入能力,不要受到如狼似虎、澎湃洶湧的宣傳洗腦。(馬雲也在洗你腦)!自制能力,洞悉能力要練就的(抵抗消費洗腦)。第二,虛榮之心要戒除。虛榮只滿一時的虛妄欲念,並不長久!慾壑難填呀。生產商、經銷商為了大量生產,過剩生產而攪盡腦汁,設法快速銷售商品,故意製造不耐用的產品,不使客人長期使用,又故意產生新品牌,令到品牌與社會上階級掛勾,從而引導炫燿消費。更加做成一種畸型都市病:『血拼狂』,驅使志力薄的人不去shopping不得舒服。這是血拼血世代呀!


劉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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