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7-立場報道:【專訪】力挺同性婚姻,釋昭慧法師:婚姻是生死大海裡平安的歸宿

立場報道:【專訪】力挺同性婚姻,釋昭慧法師:婚姻是生死大海裡平安的歸宿
2017/1/27 — 17:20
文:Simon Liu


釋昭慧法師
台灣推動同性婚姻引發爭議。一如所料,當地宗教團體是平權的一大阻力。

當有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團體齊聲炮轟婚姻平權破壞傳統倫理的時候,台灣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釋昭慧法師選擇逆水行舟,站在性小眾的一方。

早在2012年,釋昭慧主持了台灣史上首場佛化同志婚禮,到去年更在婚姻平權公聽會上以佛法論同婚。慈祥、開明,卻又字字有力,八分鐘的講話令她紅遍港台兩地。

周日(22日)釋昭慧來到香港,與本地同志組織分享平權經驗。講座前她接受《立場》專訪,依舊臉帶微笑卻言辭犀利。

「婚姻的價值,讓人在一個漂泊的生死大海裡,短暫的受到家人般的呵護,有平安的歸宿。」釋昭慧如是說。


公聽會力挺同婚 金句爆紅港台

去年11月,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同性婚姻爭議舉行公聽會。釋昭慧法師身穿袈裟,一臉慈祥走上講台,力挺同性婚姻合法化。

一開口,她字字鏗鏘、語驚四座。網民即封她為「戰神」,大讚法師口才了得,甚至紛紛節錄金句在網上傳閱:

「以單一的價值要求所有的人都要進入這個家,而且這個家還是要由你來定義的,我真的覺得有點強迫症。」

「家庭的功能非常非常多,請各位不要認為,都是為了精子跟卵子的結合好嗎?」

「如果有了同志婚姻,異性戀者就會變成同性戀?那你會嗎?你不會你為什麼擔心呢?奇怪!」

「剛才我又聽到一個很荒謬的消息說,你們同志經常換性伴侶。喂!他不就因為不想要經常換性伴侶,所以要結婚嗎?」



做該做的事情 不就是修行嗎?

實情是,釋昭慧早在九十年代已踏足社運。她憶述最初願意站出來,其實只是希望為出家女性取回公道,反抗社會對出家女性的打壓。

她舉例指,大眾一直稱呼出家女性為「尼姑」,或甚以「三姑六婆,實淫盜之媒」加以羞辱(尼姑為三姑之一),將出家人與性聯想在一起。面對此中國傳統思想,她不禁反問:「淫盜跟出家人有何干?」

「走上社會運動這條路,並不是我規劃的,而是我看到了社會上對出家女性的歧視,經常把出家女性拿來跟性作連結、想像,所以站出來抗議。」

之後釋昭慧積極推動台灣動物保護相關法案,又要求廢除男尊女卑的「八敬法」,爭取佛教內的兩性平等。多年以來的台灣社運中,她一直站在最前,勇於表達看法。

敢言的作風,令她經常跌入風眼中心。有人批評她愛「抽水」,有人指責她出風頭。面對外界的謾罵,釋昭慧堅持繼續發聲:「現在基於人類錯誤的觀念,跟偏執的情感,扭曲了事實真相,或帶來了不正確的觀念、方法,使更多的生命受苦時,我如果假裝沒有看到而很平安,這平安是經不起良知的考驗的。所以我覺得,該站出來的時候,就要站出來講。」

「這個不就是修行了嗎?不要計較自己的利害、處境,對所有的怒罵能夠釋懷,只專心去做該做的事情,講該講的話。」


本月22日,釋昭慧來港分享佛教對同婚的看法。

修民法?訂專法? 釋昭慧:應以不歧視為原則

上月,台灣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婚姻平權草案,意味同性婚姻合法化邁出第一步,但未來仍要經朝野協商及二、三讀後方能落實,具體細節有待商討。

法案其中一個最大的爭議,是應該以「修民法」抑或是「訂專法」的方式推動同性婚姻。「修民法」一方認為應全面修訂民法內的性別稱謂,質疑立專法是想把同性伴侶隔離,做法等同歧視。不過「訂專法」一方認為修民法或涉數以百計法律條文,難以簡單處理,亦較難獲得社會共識。

釋昭慧指出今次推動同婚應以不歧視為原則,「精神面來說,應該要重視平等、尊嚴」。她舉同是立專法的德國作例子,認為專法帶來不少問題,「所以他們(德國)也勸我們不要走同樣的路,乾脆一步到位,像美國、法國一樣。」

至於同志伴侶應否享有領養權,她坦言擔心同志領養的小孩會被歧視,但認為這不足以禁止同志領養:「其實我對這事情,也當然會擔心,那些小孩面對社會的那種反同氛圍,會無條件被歧視,沒有選擇就落入這個家庭,背負被歧視的枷鎖。但我後來想,因為這樣就限制他們不准(領養),這也很奇怪。台灣歧視的現象可多了,娶了一個外配(外籍配偶),生來的小孩是不是受到歧視?是不是台灣因此不能娶外配?也沒有呀。」

「有很多事實證據發現,其實很多同志領養的孩子,或是自己生的孩子,其實很好呀。他們反而因為從小在這種環境(長大),比較能體會多元性別的價值。他們的生活很幸福、健康,不見得比任何異性戀夫妻的孩子來得差呀。」

「小孩受到歧視有很多理由,只針對一個理由不准他們進行合法權益,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她如是說。

以佛教名義反同是公私不分

對於同性婚姻,佛教內似乎亦有不同聲音,例如台灣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淨耀法師就曾指出「一男一女,一陰一陽」才是正常,釋昭慧聽後笑言:「淨耀法師有病呀你?你甚麼時候改行當道士了?」

淨耀法師又曾批評釋昭慧的挺同言論,並不能代表整個佛教界。面對指控,釋昭慧依舊面帶微笑,但嘴巴卻連珠炮發,轟對方意見欠缺佛法支持:「這些法師們,是被護家盟拿去站台。這些法師有沒有很強的佛教論述?沒有。不能夠說因為你站在這個位置上,你講的話就代表佛教。因為代表佛陀才是代表佛教,你講的話佛陀不認識,那怎叫代表佛教?」

釋昭慧指這些法師只是在情緒上不喜歡同性抱在一起,就以佛教名義反對同婚,做法是公私不分:「人生看不慣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不能拿來當作是一個教會的立場,這叫做公私不分。有本事你就講整套佛法的論述,就像我這樣。」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亦有出席論壇。

慾本是苦難 婚姻是療癒

回歸佛法本質,我們應如何看待同性戀?釋昭慧認為,佛教眼中的「慾」本是苦難而非罪惡,同性戀、異性戀沒有誰比誰高尚:「佛教從來沒有二分法,指同志的情與慾就是罪惡,異性戀者的情與慾是聖潔。佛教對所有情與慾的本質,都剖析得淋漓盡致,但是並沒有區分高下。」

「佛教對於所有的慾,不是批判她的罪惡,你不會看到佛教用罪惡的詞彙來看待生命本能。如果這叫做罪,那全球的人也要下地獄了。看待這些慾,佛教只是看到他們的苦。」

而婚姻,則是對慾的一種規範,意味二人不只是慾的滿足,更是組成了家庭,彼此成為家人。釋昭慧認為沒有出家的同性戀者,應該與異性戀一樣享有婚權:「婚姻的價值,讓人在一個漂泊的生死大海裡,短暫的受到家人般的呵護,有平安的歸宿」。

「對於尋求慾滿足的生命來說,它(婚姻)是一個療癒。所以應該要尊重這些人,尤其是同志在人生旅途上,希望與伴侶一生一世,彼此患難與共的訴求。」



文:Simon Liu
立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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