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8-蔡子強:「好打得」莫非=自把自為和懂得鑽空子?
蔡子強:「好打得」莫非=自把自為和懂得鑽空子?
2017年1月18日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過去曾經被其前上司、前特首曾蔭權和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形容為「好打得」。一般人理解,這是一種嘉許,稱讚她幹練、善於處理棘手問題。
當然,這並不代表多年來沒有人提出過異議。例如,在她當發展局長時,曾聲言要嚴打屋宇僭建,但後來卻「有頭威冇尾陣」,對新界丁屋僭建不了了之,被人質疑她是否向新界鄉紳低頭。又例如,她當發展局長期間,並沒有為香港土地供應打好基礎、做足準備,結果落任之後香港出現「地荒」,導致過去4年多新一屆政府要為覓地建屋而傷盡腦筋。
但無論如何,過去,充其量只是有人質疑林鄭的「好打得」是否「貨真價實」,但卻並沒有從負面角度去理解,直到今次西九興建故宮分館風波。
大家只不過想官員做事有規有矩
我相信,大多數港人並不反對香港興建一座故宮分館,而是覺得政府官員做事要有規有矩,恪守程序公義等香港核心價值。今次社會反應那麼大,是因為覺得林鄭先斬後奏,利用、鑽規則上的空子,來繞過一個正常決策的due process,讓好事變成壞事。
以保密為藉口,林鄭利用馬會這個政府「小金庫」捐出35億元來建館,來代替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當然可以避開議員的刁難,省卻麻煩,但卻讓決策的透明度大減,亦留下大量的疑問,以及可能的後遺症。例如:究竟35億元是否就夠?不夠時又由哪方包底?會否像高鐵工程般出現巨大超支但因「洗濕個頭」而最後逼議會就範,即也是用公帑「填氹」?究竟故宮分館的營運,有否sustainable的revenue model,即收支可以相抵,而非一個無底深潭?如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這些問題無可能不以詳細數據來作交代,否則難望過關,但如今由馬會埋單,卻統統可以付諸闕如。
更讓人擔心的是,是否同以保密作為藉口,政府就可不需經過招標,便把重大項目判出?以「酌情權」和「前期工作」為藉口,林鄭首先私下向嚴迅奇作出邀請,進行所謂「前期工作」,並把費用定於450萬,低於500萬的有關規定,讓她毋須董事局批准;後來在向局方匯報後,再以保密為藉口,在沒有招標的情况下,便把故宮分館設計權直接委託給嚴,且至今設計費用多少仍未有交代,可能牽涉數以億元計。今時今日公營機構採購不作招標,簡直匪夷所思,一定會被核計署「將軍」,但偏偏政府最高層在如此重大的一個項目上卻可以,讓人覺得「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以及有如當年董建華年代的數碼港事件。林鄭又辯稱因為嚴迅奇享負盛名,有相關經驗,但這讓人反問,將來政府地產項目,是否一句某地產商享負盛名和有經驗,就一樣可以不用招標?
為「好打得」下了一個負面註腳
就是如此,林鄭的「好打得」,在公眾觀感上,變成原來等於自把自為、獨斷獨行、懂得鑽規則上的空子來繞過制衡。從此,「好打得」多了一個負面註腳。
其實,要講做事雷厲風行,試問我們又怎及得上國內?如果要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國內可謂「要幾打得有幾打得」。但單憑長官意志,項目、工程便輕率上馬,缺乏監督、缺乏制衡,結果便是造成大量貪污舞弊、「大白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等沉痛教訓。
舉個例,幾年前,國內高鐵大躍進,在時任鐵道部長劉志軍領導下,8年任內,修建了長達1.8萬公里的鐵路,讓中國成了世上頭號高鐵大國。表面上看,高鐵當然一樣是有利國計民生的「好事」;但背後,原來劉志軍卻藉着大量工程匆匆上馬,而上下其手、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結果,被官方指要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以及震驚全國的溫州動車等事故負上責任。劉最後不單下台,更被起訴和收監。程序不當,慢慢遭人舞弊,好事終有一天也會變壞事。
體制優勝不在於一個「快」字
港人一直引以為傲的,不是我們的體制做起事來比國內快,而是我們的體制做起事來有規有矩、恪守程序公義,減少貪污舞弊以及出現毛病的可能。
為了提防別人扣帽子,筆者有言在先,我當然不會認為林鄭急於在西九興建故宮,是要像劉志軍般上下其手、牟取私人金錢利益,我只是想舉例指出,程序不當,如何好事也會變壞事。我怕的只是開壞了個頭,當特區政府官員慣了為求一個「快」字,而懶理規矩、漠視程序,一旦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那就是禮崩樂壞、百病叢生的開始。
蔡子強
原文載於《明報》筆陣(2017年1月12日)
2017年1月18日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過去曾經被其前上司、前特首曾蔭權和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形容為「好打得」。一般人理解,這是一種嘉許,稱讚她幹練、善於處理棘手問題。
當然,這並不代表多年來沒有人提出過異議。例如,在她當發展局長時,曾聲言要嚴打屋宇僭建,但後來卻「有頭威冇尾陣」,對新界丁屋僭建不了了之,被人質疑她是否向新界鄉紳低頭。又例如,她當發展局長期間,並沒有為香港土地供應打好基礎、做足準備,結果落任之後香港出現「地荒」,導致過去4年多新一屆政府要為覓地建屋而傷盡腦筋。
但無論如何,過去,充其量只是有人質疑林鄭的「好打得」是否「貨真價實」,但卻並沒有從負面角度去理解,直到今次西九興建故宮分館風波。
大家只不過想官員做事有規有矩
我相信,大多數港人並不反對香港興建一座故宮分館,而是覺得政府官員做事要有規有矩,恪守程序公義等香港核心價值。今次社會反應那麼大,是因為覺得林鄭先斬後奏,利用、鑽規則上的空子,來繞過一個正常決策的due process,讓好事變成壞事。
以保密為藉口,林鄭利用馬會這個政府「小金庫」捐出35億元來建館,來代替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當然可以避開議員的刁難,省卻麻煩,但卻讓決策的透明度大減,亦留下大量的疑問,以及可能的後遺症。例如:究竟35億元是否就夠?不夠時又由哪方包底?會否像高鐵工程般出現巨大超支但因「洗濕個頭」而最後逼議會就範,即也是用公帑「填氹」?究竟故宮分館的營運,有否sustainable的revenue model,即收支可以相抵,而非一個無底深潭?如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這些問題無可能不以詳細數據來作交代,否則難望過關,但如今由馬會埋單,卻統統可以付諸闕如。
更讓人擔心的是,是否同以保密作為藉口,政府就可不需經過招標,便把重大項目判出?以「酌情權」和「前期工作」為藉口,林鄭首先私下向嚴迅奇作出邀請,進行所謂「前期工作」,並把費用定於450萬,低於500萬的有關規定,讓她毋須董事局批准;後來在向局方匯報後,再以保密為藉口,在沒有招標的情况下,便把故宮分館設計權直接委託給嚴,且至今設計費用多少仍未有交代,可能牽涉數以億元計。今時今日公營機構採購不作招標,簡直匪夷所思,一定會被核計署「將軍」,但偏偏政府最高層在如此重大的一個項目上卻可以,讓人覺得「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以及有如當年董建華年代的數碼港事件。林鄭又辯稱因為嚴迅奇享負盛名,有相關經驗,但這讓人反問,將來政府地產項目,是否一句某地產商享負盛名和有經驗,就一樣可以不用招標?
為「好打得」下了一個負面註腳
就是如此,林鄭的「好打得」,在公眾觀感上,變成原來等於自把自為、獨斷獨行、懂得鑽規則上的空子來繞過制衡。從此,「好打得」多了一個負面註腳。
其實,要講做事雷厲風行,試問我們又怎及得上國內?如果要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國內可謂「要幾打得有幾打得」。但單憑長官意志,項目、工程便輕率上馬,缺乏監督、缺乏制衡,結果便是造成大量貪污舞弊、「大白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等沉痛教訓。
舉個例,幾年前,國內高鐵大躍進,在時任鐵道部長劉志軍領導下,8年任內,修建了長達1.8萬公里的鐵路,讓中國成了世上頭號高鐵大國。表面上看,高鐵當然一樣是有利國計民生的「好事」;但背後,原來劉志軍卻藉着大量工程匆匆上馬,而上下其手、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結果,被官方指要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以及震驚全國的溫州動車等事故負上責任。劉最後不單下台,更被起訴和收監。程序不當,慢慢遭人舞弊,好事終有一天也會變壞事。
體制優勝不在於一個「快」字
港人一直引以為傲的,不是我們的體制做起事來比國內快,而是我們的體制做起事來有規有矩、恪守程序公義,減少貪污舞弊以及出現毛病的可能。
為了提防別人扣帽子,筆者有言在先,我當然不會認為林鄭急於在西九興建故宮,是要像劉志軍般上下其手、牟取私人金錢利益,我只是想舉例指出,程序不當,如何好事也會變壞事。我怕的只是開壞了個頭,當特區政府官員慣了為求一個「快」字,而懶理規矩、漠視程序,一旦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那就是禮崩樂壞、百病叢生的開始。
蔡子強
原文載於《明報》筆陣(2017年1月12日)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