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6-關麗珊:A餐B餐C餐

關麗珊:A餐B餐C餐
明報2014年6月26日


由於太好笑,不得不強調真人真事。

最近到茶餐廳吃午飯,當日有三款午餐,落單時,我說要第二款午餐。落單阿姐問即是要什麼,我重複說一遍,她再問一次,我看住餐牌說出食物名稱,她依然不明白,同行的朋友說:「B。」

大家忍不住笑起來,包括這才明白的落單阿姐,原來在茶餐廳落單真是要講英文的。

我們在門外看過午餐的三款食物,認為合乎胃口,才推門內進的。我比較無所謂,無論A餐、B餐還是C餐都會吃,先選最喜歡的,要是沒有,可以即時改變。有些朋友只吃一款食物,要是售罄,寧願散叫。

如果茶餐廳放在門外黑板寫的A餐、B餐和C餐都不吸引,我絕對不會推門內進。然而,即使三個選擇都不喜歡,我還是下載程式投票。投票的市民都知道我們投下表態一票,並沒有法律效用。不過,沒有法律效用跟非法和不合法等標籤是兩碼子的事,混淆事實就是侮辱香港人智慧。

指摘政權不民主的一方,理應展示民主手段,而非同類型的所謂選擇,希望反對派以後可讓市民看見光明磊落的民主進程。

[關麗珊facebook.com/kwanlai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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