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7-吳靄儀:天琦的自由,世代的承擔
吳靄儀:天琦的自由,世代的承擔
2018年5月27日
封面//楊智恆
【明報專訊】梁天琦此刻是完全自由了。自他面對控罪,接受審訊,由陪審團裁決,他對社會對道德對自己的責任都盡了,儘管有待法庭宣判刑期,儘管以最樂觀的估計,他將要接受的監禁也跨越幾度寒暑,儘管今日之後還未知有多少重審、上訴等等手續程序,那些都只是註腳,此刻他已是自由。
理性良知鑄自由
因為我們相信,人的本質,就有自主權,以自己的理性和良知,自由選擇在客觀存在的事實之下所走的道路。對與錯,聰明或愚蠢,自由人(即是所有不做奴隸的人)都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對,不一定值得欣賞;錯,不一定值得唾罵;聰明,有時值得鄙視;愚蠢,未必不是高貴。但無論他人或自己事後的判斷如何,每一個自由人都視他為自己的行為和抉擇負責為尊嚴的起點。
我見過的奴隸何其多,但梁天琦不是他們的一員。生而自由,自由抉擇,自我反省,面對誠實的結論而不畏縮,這是他的尊嚴所在。
他在旺角那一夜的行為,在他所屬的土地的法律之下觸及刑法,以法律的觀點,犯法即傷害社會利益,為此法律訂立須付出補償的代價。梁天琦受審、被裁決及判刑,在合法的監禁期滿,他就還清對社會的欠債了。
在旺角那一夜,在旺角之前、旺角之後,他的行為,是出於他的政治理念。根據他自己的反省,他的政治理念不是沒有錯處,他的感情裏混雜了不符比例的仇恨,以致他的行為有過失,令他深感悔疚。無人能質疑,驅使他踏上抗爭之路的,是他對社會上的不公義,出於他真誠感到他那一代人對守護香港價值及生存空間應有所承擔。如果他的一代真的對這個社會有這麼大的責任,他付出的代價也夠大了,他不再欠什麼人什麼責任或承諾了。
我不需要他承諾
從香港民主奮鬥史的宏觀角度看,他在烈火將成灰燼之際投身火堆,以燃燒自己使火炬得以不滅,他已作出了不可磨掉的貢獻。同他一樣愛護香港的人,當願他赤子之心,熱誠永遠不減,但一個自由理性的人,經反省而達至新的理念和前路的自由決定,即使不盡符合他今日的支持者的想像,也應同樣得到尊重。沒有任何人有權要這名年輕人承諾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後,再繼續捨身打拼。我個人不需要他作出這種承諾。他應該在沒有任何前設的情况下,作他願作的反思,自由地跟隨他的理性探討,憑他不退不讓的求真與良心的指引,達到他自己的判斷。
時代將梁天琦塑造成悲劇英雄,不是給他應得到的歌頌,其實更可能滿足旁觀者的渴望,及消除一些人的內疚。沒有人能承擔得起這種角色,這種角色也不應加諸任何人身上。
缺席的一代 今日挺身
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在求情陳辭自責,自承天琦一代年輕人面對的局面,不少是他(蔡)的一代只顧發展個人事業製造出來。他所指的缺席的一代人太多了,像蔡大律師那樣公開罪己的人太少。
或者,今日能聽到這一番話已是難能可貴。每一代人都有那一代人的承擔。我的一代已成過去,我們做得不夠好,已不能從頭再來了,但蔡維邦的一代,仍有無限的可能,他們正當盛年,事業有成,在經濟社會有地位和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可以為香港做很多事,為自己,也為比他們年輕的一代,改變社會,即使為香港發聲,也鏗鏘有力。如果旺角事件,以及像梁天琦那樣優秀的青年那樣令人嘆息的遭遇,竟能喚回缺席的一代,那怕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也可算是極大的補償了。
在囚的抗爭者需要的支持,不止是物質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支持的形式,應要追溯問題的根源。不再缺席的一代,有能力推動已淪陷的議會無力發動的社會研究和調查;有能力關注系統性的社會不公平;有能力推動法律改革;有能力保障我們的法治質素,有能力影響政府施政——太多太多可以做必須做而仍沒有做的事。不再缺席的一代可能也要為做這些事而付出個人代價,或者沒有那麼逸樂了,或者心境再不能那麼輕鬆自在;然而,面對像梁天琦要付出那樣的代價,這一代還打算討價還價麼?——或者,比天琦老練,不必玉石俱焚已可做出規模,那時,出獄的天琦,就不必硬着頭皮再做悲劇英雄了。
以這一代的承擔,換取下一代的自由,蔡大律師,你覺不覺得划算?
文//吳靄儀
編輯// 何敏慧
fb﹕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2018年5月27日
封面//楊智恆
【明報專訊】梁天琦此刻是完全自由了。自他面對控罪,接受審訊,由陪審團裁決,他對社會對道德對自己的責任都盡了,儘管有待法庭宣判刑期,儘管以最樂觀的估計,他將要接受的監禁也跨越幾度寒暑,儘管今日之後還未知有多少重審、上訴等等手續程序,那些都只是註腳,此刻他已是自由。
理性良知鑄自由
因為我們相信,人的本質,就有自主權,以自己的理性和良知,自由選擇在客觀存在的事實之下所走的道路。對與錯,聰明或愚蠢,自由人(即是所有不做奴隸的人)都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對,不一定值得欣賞;錯,不一定值得唾罵;聰明,有時值得鄙視;愚蠢,未必不是高貴。但無論他人或自己事後的判斷如何,每一個自由人都視他為自己的行為和抉擇負責為尊嚴的起點。
我見過的奴隸何其多,但梁天琦不是他們的一員。生而自由,自由抉擇,自我反省,面對誠實的結論而不畏縮,這是他的尊嚴所在。
他在旺角那一夜的行為,在他所屬的土地的法律之下觸及刑法,以法律的觀點,犯法即傷害社會利益,為此法律訂立須付出補償的代價。梁天琦受審、被裁決及判刑,在合法的監禁期滿,他就還清對社會的欠債了。
在旺角那一夜,在旺角之前、旺角之後,他的行為,是出於他的政治理念。根據他自己的反省,他的政治理念不是沒有錯處,他的感情裏混雜了不符比例的仇恨,以致他的行為有過失,令他深感悔疚。無人能質疑,驅使他踏上抗爭之路的,是他對社會上的不公義,出於他真誠感到他那一代人對守護香港價值及生存空間應有所承擔。如果他的一代真的對這個社會有這麼大的責任,他付出的代價也夠大了,他不再欠什麼人什麼責任或承諾了。
我不需要他承諾
從香港民主奮鬥史的宏觀角度看,他在烈火將成灰燼之際投身火堆,以燃燒自己使火炬得以不滅,他已作出了不可磨掉的貢獻。同他一樣愛護香港的人,當願他赤子之心,熱誠永遠不減,但一個自由理性的人,經反省而達至新的理念和前路的自由決定,即使不盡符合他今日的支持者的想像,也應同樣得到尊重。沒有任何人有權要這名年輕人承諾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後,再繼續捨身打拼。我個人不需要他作出這種承諾。他應該在沒有任何前設的情况下,作他願作的反思,自由地跟隨他的理性探討,憑他不退不讓的求真與良心的指引,達到他自己的判斷。
時代將梁天琦塑造成悲劇英雄,不是給他應得到的歌頌,其實更可能滿足旁觀者的渴望,及消除一些人的內疚。沒有人能承擔得起這種角色,這種角色也不應加諸任何人身上。
缺席的一代 今日挺身
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在求情陳辭自責,自承天琦一代年輕人面對的局面,不少是他(蔡)的一代只顧發展個人事業製造出來。他所指的缺席的一代人太多了,像蔡大律師那樣公開罪己的人太少。
或者,今日能聽到這一番話已是難能可貴。每一代人都有那一代人的承擔。我的一代已成過去,我們做得不夠好,已不能從頭再來了,但蔡維邦的一代,仍有無限的可能,他們正當盛年,事業有成,在經濟社會有地位和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可以為香港做很多事,為自己,也為比他們年輕的一代,改變社會,即使為香港發聲,也鏗鏘有力。如果旺角事件,以及像梁天琦那樣優秀的青年那樣令人嘆息的遭遇,竟能喚回缺席的一代,那怕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也可算是極大的補償了。
在囚的抗爭者需要的支持,不止是物質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支持的形式,應要追溯問題的根源。不再缺席的一代,有能力推動已淪陷的議會無力發動的社會研究和調查;有能力關注系統性的社會不公平;有能力推動法律改革;有能力保障我們的法治質素,有能力影響政府施政——太多太多可以做必須做而仍沒有做的事。不再缺席的一代可能也要為做這些事而付出個人代價,或者沒有那麼逸樂了,或者心境再不能那麼輕鬆自在;然而,面對像梁天琦要付出那樣的代價,這一代還打算討價還價麼?——或者,比天琦老練,不必玉石俱焚已可做出規模,那時,出獄的天琦,就不必硬着頭皮再做悲劇英雄了。
以這一代的承擔,換取下一代的自由,蔡大律師,你覺不覺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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