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黃仁龍:向忠於使命的新聞工作者 致敬和打氣

黃仁龍:向忠於使命的新聞工作者 致敬和打氣
2019年5月22日


1.「假新聞」(Fake News)——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最常用的理由去阻擋攻擊和拒絕回應。民主政府罕有這樣肆意地削弱新聞媒體的公信力,但「假新聞」的指控並非完全沒有市場,令人惋惜及憂慮。

2.在香港,即使傳媒批評政府的嚴厲程度不下於美國,可喜的是歷任特區政府對新聞自由都不見輕視。2017年,林鄭月娥特首出席報業公會頒獎禮時,強調政府主要官員的出席,顯示特區政府重視新聞和言論自由、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同時提出她任內會率先放寬網媒採訪政府記者會。

3.網媒及電子新聞的蓬勃發展,對傳統文字報章傳媒構成極大的挑戰。當網民成為主要爭取的讀者,當一切講求「吸引」、「即時」和「即食」,從生意經營的角度出發,自然有壓力去投讀者所好,去增加讀者人數及廣告收入。但在嶄新的電子傳媒世界裏,在激烈競爭當中,怎樣去持守新聞專業的原則,箇中存在不少矛盾和張力。在互聯網的新世代,資訊散播快而廣,但能否開花結果,最終都要看新聞媒體本身的內涵和實力。

4.適值《明報》60年報慶的日子,容我向各位忠於使命的新聞工作者致敬和打打氣。

5.任何「使命」都涉及一件值得做的事,「使命」超越幹活謀生,「使命」超越自己,心繫眾人的福祉。

6.新聞工作者的使命,不單是提供資訊,讓社會知悉跟他們關係密切的事;更深層的,是喚起社會去關心影響公眾利益的事情,進而作實事求是的討論,協助政府更掌握問題的癥結和民意的依歸,令社會更加公平,更加進步。鞏固市民的知情權,可以讓大眾更有基礎、更有效地行使(包括選舉在內的)政治權利,甚至法律上的權利,以保障公眾權益。

7.但能否達至這些目標,有賴新聞工作者專業盡忠地履行其「責任」。

8.公眾知情權不是無止境的,它限於真正涉及公眾利益的事情,而非涉及個人私隱、全民搜捕式的「八卦」新聞。除新聞自由之外,保障個人私隱及聲譽不受無理侵犯,皆為憲法上保障的權利。兩者之間界線往往不易劃清,故意混淆視聽的情况亦非鮮有,實際運作上,不難用公眾利益的事情作為幌子而越界侵犯個人私隱及聲譽。中間有一定的灰色地帶,位於這些邊緣地帶的報道和處理,非常視乎新聞工作者的分析和判斷,有賴他們的專業水平與良心。

9.每遇到關乎新聞自由的誹謗官司,每觸及灰色地帶時,法庭一般希望可以對傳媒機構有所信任,以貫徹新聞自由的核心價值。能否作出這個信任,除了有關媒體就個別事件的實際處理情况外,亦關係到該傳媒機構的公信力。

10.一如其他公權的行使,行使公權的人是否可信,直接影響有關公權力要受多少的規範和限制。所以新聞工作者及個別傳媒機構的專業能力及公信力,除了影響其自身地位外,間接影響社會對整體新聞自由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的保障和限制。

11.社會要求新聞工作者擁有高度專業能力是理所當然的。單是「開誠布公」是不足的,對真相和事實必須有熱切的追求,對虛假、半虛假,或「說了等於沒說」的事情,必須有「容不下」的態度。

12.但與此同時,特別在涉及「偵查性」的報道時,必須牢記被報道者面對的負面影響可能在報道後不能挽回,必須嚴謹地蒐集、分析和確認資料的真偽;詳盡羅列,也必須考慮不同資料的可靠程度,是否可作公開報道。評論是否公平公允?有沒有給予受影響人士充分的機會回應及反駁?有沒有就這些回應和反駁作公允的報道?都是媒體需要再三嚴謹考慮的。

13.履行責任要求高尚的道德勇氣,在追求真相的過程中,有沒有被「政治不正確」這些包袱拖着腿走?同時,也要小心「越俎代庖」,對政府施政真正的監察者,最終是市民,不是傳媒。傳媒的責任是提供充分的資料,詳盡的分析,網羅及提出不同的參考意見,讓讀者自己去做判斷。妄下結論,以圖掀起一些已經躁動的情緒,乘民意群起批評指摘,絕非傳媒應有的角色。

14.特別在「社評」的處理上,所持的意見是否建基於充分的事實基礎上,評論是否中肯,能否令當事人即使不認同評論的意見亦能對發表評論的立場表示尊重。有所為有所不為,小心拿揑,不亢不卑,不嘩眾取寵。

15.一個傳媒機構的公信力,有賴多年的往績去建立,準確的報道和獨到的見解,是歲月歷練出來的成果。

16.經歷一個甲子,《明報》和香港一起走過多個歷史的時刻,見證香港的成長和蛻變。多年來,《明報》連續在香港報業公會主辦的「香港最佳新聞獎」和「最佳獨家新聞獎」中贏得多個獎項。多個報道,如近年的巴拿馬文件、劍橋護老院脫光長者衣服等候露天洗澡、沙中線剪鋼筋醜聞等,皆對社會有相當大的震撼和影響。

17.但《明報》也曾經歷過「開天窗」的爭議。當我還是政府局中人時,也曾經慨嘆——即使是《明報》——相關的報道和評論也忽略了一些重要的角度而有偏差。近期發現「馬經」在A版出現,也感到有些詫異。

18.彼拉多曾經問耶穌:「什麼是真理?」在今天多元的社會,很少人有膽量說我知道真理是什麼。但起碼有不少人可以誠實地說他們在認真地尋找真理。能對真理忠誠追求,加上努力不懈,再加上不斷督促自己處事要公道,我相信離真理應該不遠。

19.我曾經代表《明報》在誹謗的官司中上訴,接受過《明報》的訪問,也是《明報》超過30年的讀者,特別在今天不容易的經營環境中,我看到對「使命」的追求,對「責任」的重視,也看到在「專業」上的努力。

20.普立茲說:「新聞記者是船頭的眺望者,審視海上的風光及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眺望者號」啓航六十載,仍需竭力讓它在新的航道上行駛穩健,不因風浪而偏差,您的投資不單是一盤生意,亦同時是社會公義上的投資。同樣,在船上打拼的新聞工作者們,你們的努力,不單是完成一份差事,而同時為社會公義作出奉獻。

21.今天,香港社會對一份可以信任的報章有很大的盼望。為《明報》辦報的老闆們,上下的同事們,以至香港其他從事新聞工作的同工,獻上衷心禱告,願你們成為我們盼望的實現者。


作者簡介:資深大律師

(原文刊於2019年5月20日明報世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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