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周永新:45萬獨居或雙老共住長者的悲哀

周永新:45萬獨居或雙老共住長者的悲哀
2019年5月24日


一對結婚40載的年長夫婦,在牛頭角一個屋苑單位居住,其中妻子上月被發現在屋內死去多日,做丈夫的未有報警,留守陪伴死去的妻子。事情經報道後,聞者心酸,這種人間慘劇怎會在港發生?同樣事件在港已非第一次出現,畢竟照顧體弱老伴從來不容易,但政府推行的「居家安老」政策,不是為需要照顧的長者提供協助嗎?為什麼這種人間慘劇一而再地發生?


45萬長者獨居或與老伴同住

香港人口老化是怎麼一回事?政府政策出了什麼問題?首先,人口老化代表的,並不單是65歲及以上人口的增加(現有數字約佔總人口17%),而是一連串相關數字的改變,包括:住戶組合、就業情况、收入和開支分配、家人關係等。以上關於老伴守候妻屍的報道中,《明報》記者指出:現在需要送飯陪診等家居支援服務的長者,常要輪候一年,而背後問題癥結,是獨居或雙老的長者住戶在10年間升了超過六成,造成長者社區支援服務長期供不應求(見明報2019年4月28日〈相依40年 繆伯不捨妻伴屍1月 隱蔽雙老乏支援 人數飈至30萬〉)。

據政府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長者》的數字顯示,獨居長者有152,536人(佔長者總人口13.1%,下同),只與配偶同住的有293,308人(25.2%),與配偶和子女同住的有337,623人(29%),只與子女同住的有226,801人(19.5%)。

另一組相關數字:有長者成員的住戶中,36.7%住公屋,19.2%住居屋,42.8%住私人樓宇。換言之,香港有45萬長者(佔長者人口38.3%)獨居或與老伴同住,其餘才是住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兩代或三代同堂家庭。住屋方面,獨居或與配偶同住的長者,大多住在公屋或居屋,與子女同住的則多屬私樓住戶。

長者獨居或雙老共住,在其他人口老化的國家中並不罕見。就是以儒家文化為主的社會,如鄰近的日本、台灣、新加坡等地,與子女同住的傳統,早在二三十年前慢慢消失。今天在這些社會裏,長者獨居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成年子女無論是否已婚,自立門戶是他們普遍的願望。就是在香港,樓價這麼高不可攀,調查顯示,年輕人多想有自己的獨立和生活空間。

為什麼長者獨居是問題?這要與政府沿用的「居家安老」政策一起來討論。「居家安老」政策怎樣制定出來?容後再討論。但我要首先指出的是:「居家安老」政策若然延續下去,不作徹底的修訂,相信現時長者「迫爆」公立醫院的情况只會延續,長者輪候入住資助院舍的人龍只會愈來愈長,配偶照顧體弱老伴的壓力只會有增無減,獨居長者病死家中無人發現的情况不會消失。總的一句:在安老服務嚴重短缺的情况下,政府推行的「居家安老」政策,非但無法提供解決方案,且隨着老年人口不斷增加,需要照顧的長者將被推向更大的困難和絕望。


1970年代「家居照顧」減政府開支

「居家安老」政策出現了什麼問題?「居家安老」政策可追溯到1970年代初政府訂立的「家居照顧」政策(care in the community)。當時政府成立內部工作小組,檢討老人服務的發展,並發表香港老人服務未來發展報告。工作小組認為香港社會深受傳統中華文化影響,子女供養年老父母天經地義,上了年紀的也期望子女照顧;只有無親無故的體弱老人,才會無奈入住院舍,並多視此為自己的羞辱。

因此工作小組認為,最佳照顧老人的方法,是讓他們留在社區與家人同住;至於那些孑然一身、無依無靠的,政府可以透過幾間慈善組織開辦的院舍安置他們。報告書並不諱言,院舍服務成本昂貴,政府無法承擔費用;政府能夠做的,是鼓勵及資助民間福利機構,協助在社區居住的老人,為他們提供所需照顧。報告書建議的老人服務發展政策,美其名為「家居照顧」;實情上,政府不但沒有設立長者住院設施,所謂家居照顧也只限於一些福利機構提供的服務。

1993年,政府再次成立工作小組,檢討推行了四分之一個世紀的安老服務政策。這次檢討,政府不再閉門造車,小組成員包括醫療和福利業界代表,筆者也是成員之一。工作小組其後發表的報告,大致上肯定過往鼓勵長者安居社區的服務發展方針。不過,報告指出:長者與成年子女同住的比率正急速下降,家庭發揮的照顧功能大大被削弱,過去家人負起照顧長者的想法,與現實情况有很大差距,所以「家居照顧」政策必須注入新意思。


「居家安老」政策  有名無實

這樣,為了避免長者入住院舍,又想在社區生活的長者可以得到適當照顧,未來的安老政策可以怎樣走?當時工作小組提出一個新的發展概念,就是今天安老事務委員會仍然推崇的「居家安老」(ageing in place)政策。「居家安老」的重點,仍是鼓勵長者在社區生活,但政府必須確保他們得到適當照顧;而要達到目的,大規模發展各項社區支援服務是當務之急,這樣才可避免有需要的長者過着隱蔽和求助無門的生活。

政府雖然接納報告建議,但只作口頭承諾(lip service),就好像今天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報告一樣;但在資源分配上,政府卻從來未認真執行報告內容,並沒有按照建議為長者發展社區支援服務。結果,「居家安老」成為空談,特別是那些在社區獨居或雙老共住的長者,既得不到服務支援,只好輪候入住院舍,支援不足就是這樣成為「迫爆」安老院舍的原因。而那些獲得社區支援服務的長者,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首先要符合收入和資產審查,經濟有需要的才可得到服務。這樣,社區支援服務變相成為另一類為「貧窮」長者而設的福利措施。

本月社會福利署宣布,現在長者同時輪候院舍和社區服務的做法將改變,經評估後的長者只可二擇其一。措施公布後,即引起安老服務從業員反彈,認為政府的決定只圖減少興建院舍數目。筆者從長者需要照顧的角度出發,無論是入住院舍或在社區生活,需要照顧只是程度上的分別,很多時是長者在社區生活,需要的協助較輕微;隨着年齡增長,只有入住院舍才可得到全面照顧。恐怕的是,在二擇其一的措施實行後,輪候院舍卻仍在社區生活的長者,若然不再得到社區服務的協助,再次出現獨居長者病死家中無人知的事件,政府於心可忍!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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