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1-鍾樂偉:水炮能殺人!借鏡韓國經驗停止使用水炮車
鍾樂偉:水炮能殺人!借鏡韓國經驗停止使用水炮車
2019/7/31 — 15:31
近日,有傳香港特區政府將會加強鎮暴力量,調配早前購入,專門針對驅散示威者的大型水炮車,到集會前線執行鎮壓抗爭人士的任務。
無論如何,調動水炮車到現場,以水炮來驅散示威者,對處理當前的政治危機,都只是捉錯用神,不止無助解決問題,反之從韓國政府早前曾經利用水炮車鎮壓集會人士時,最終導致人命傷亡的經驗,水炮車絕對是一部殺人武器,它只會為當下已極度撕裂的群眾跟警方關係,火上澆油。
我們知道,韓國政府早於 80 年代的獨裁日子,經常以發射催淚彈,來驅散在街頭上發動抗爭的示威群眾。當中最轟動的一單事件,想必是 1987 年 6 月 9 日,當天防暴隊向站在首爾延世大學門外進行示威的學生施放催淚彈期間,不慎擊斃了當時修讀經營學系的學生李韓烈。而隨著李韓烈被殺一事發生以後,便牽連起群眾一發不收拾的怒火,他們群起而發動了全國性的「反對催淚彈」集會,矛頭直指當時濫用催淚彈的軍人,希望他們能自制,避免再有其他無辜學生,死於催淚彈之下。
其後,踏入民主化,尤其在文人政府上台以後,針對集會活動的群眾,韓國政府便陸續放棄以暴易暴的手腕,學會自我管促,減少以發射催淚彈來處理跟群眾的對立問題。然後,隨著 1998 年在野的金大中上台,他便決定宣佈推出「自制令」,禁止警方再次針對國民使用催淚彈。雖然催淚彈刺鼻的場面從此不再在韓國出現,但隨而代之,卻是警方引入大型水炮車,以水炮對抗示威群眾的情境不斷發生。
動用大型水炮車,在集會現場驅散示威者,首要問題是如何規管警方使用這種武器。韓國法例向來未有主要針對水炮車的規管,一切都是依靠警察內部指引,訂明使用水炮車的方法而已。根據韓國警察指引,使用水炮車執行驅散民眾之時,警員在跟民眾少於 20 米的距離範圍之內,不得使用每分鐘轉速高於 2000 rpm 的水炮,向示威者的胸部以上發射。
只是,在 2008 年反李明博的集會內,當時警方便以高水壓的水炮,擊中了一名集會人士,使他的耳膜破裂,後來更因併發症而令他喪失了聽力。另外,同一場合內亦有一名受水炮射擊後的群眾,其視力也受到了損傷。 到了 2011 年的另一場反李明博示威中,又有另一名牧師,在被水炮擊中頭部後出現腦震盪。
因水炮而造成最嚴重的一次群眾傷害,絕對是發生在 2015 年 11 月 14 日,農民白南基被警察發射的水炮擊斃的慘劇。69 歲的韓國農民白南基,當天參與位於首爾市中心一場大型反朴槿惠政府的示威,以反對時任朴槿惠政府的農業政策。原來的一場和平示威,因政府視這場集會為非法行動,決定即時驅趕所有示威者。
當中,站在群眾之中的白南基,在警方驅趕的過程中,先不幸被推倒。但當其他示威者正協助拉走他的途中,警方卻繼續不斷地以「強力」水炮,對他猛烈射擊,導致他後腦著地,頭部嚴重受創,立即流血倒地昏迷。在經歷十個月的昏迷不醒狀態後,2016 年 9 月白南基宣告傷重不治。
後經調查發現,當時負責執行驅散示威者行動的警察,完全違反了原有的警察內部指引,先以超過 2800 rpm 力量的水炮向白南基攻擊,另外當時警方亦未有跟從規定,停止向已受傷的示威者使用水炮,反而更變本加厲,繼續向白南基的胸部以上的位置,持續地攻擊多 20 秒以上,最終導致白南基不幸身亡。
當然,水炮車為示威群眾帶來最大的威脅,首要是它發射出猶如被職業棒球員投出的球擊中的撞擊力,有韓國工程師便曾統計出,水炮車發射出的水炮力量之大,足以可與被一輛汽車撞擊力的 18 倍相比。被它擊中,絕對可以對人體身軀帶來致命的傷害。
而且,韓國警方亦會在水炮內,加入高濃度的辣椒素與胡椒沖劑,一併射出。被混入了這些元素的水炮猛烈擊中後,縱使戴上面具,也未能完全阻止催淚水流入面具之內,再加上水能滲入衣物上,催淚水長時間留在身體表面,眼部與皮膚也會受到極嚴重的灼傷。可見,遠比當下的催淚彈與胡椒噴霧,水炮絕對為市民帶來更嚴重的潛在傷害。
因為水炮車的問題,新上任的文在寅政府,旗下的警察制度改革委員會,因為「白南基事件」後,汲取教訓,早前便決定通過了新規定,禁止警方再次以水炮車攻擊民眾,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再次發生。
透過目睹韓國的經驗,曾經因使用水炮車而造成極為嚴重的人命惡果,希望特區政府能三思,克制地絕不能動用水炮車到前線,來驅散示威者,因為它實際上是一部殺人武器,絕對會為民眾帶來更大的傷害。敬希能懸崖勒馬,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鍾樂偉
研究韓國流行文化學者,《韓瘋 — 讓世人瘋狂的韓國現象》的作者,現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韓國翰林大學言論情報學博士候選人。希望藉深入探討韓國流行文化背後的社會現象,推動港人多「知韓而不盲目哈或反韓」。
2019/7/31 — 15:31
近日,有傳香港特區政府將會加強鎮暴力量,調配早前購入,專門針對驅散示威者的大型水炮車,到集會前線執行鎮壓抗爭人士的任務。
無論如何,調動水炮車到現場,以水炮來驅散示威者,對處理當前的政治危機,都只是捉錯用神,不止無助解決問題,反之從韓國政府早前曾經利用水炮車鎮壓集會人士時,最終導致人命傷亡的經驗,水炮車絕對是一部殺人武器,它只會為當下已極度撕裂的群眾跟警方關係,火上澆油。
我們知道,韓國政府早於 80 年代的獨裁日子,經常以發射催淚彈,來驅散在街頭上發動抗爭的示威群眾。當中最轟動的一單事件,想必是 1987 年 6 月 9 日,當天防暴隊向站在首爾延世大學門外進行示威的學生施放催淚彈期間,不慎擊斃了當時修讀經營學系的學生李韓烈。而隨著李韓烈被殺一事發生以後,便牽連起群眾一發不收拾的怒火,他們群起而發動了全國性的「反對催淚彈」集會,矛頭直指當時濫用催淚彈的軍人,希望他們能自制,避免再有其他無辜學生,死於催淚彈之下。
其後,踏入民主化,尤其在文人政府上台以後,針對集會活動的群眾,韓國政府便陸續放棄以暴易暴的手腕,學會自我管促,減少以發射催淚彈來處理跟群眾的對立問題。然後,隨著 1998 年在野的金大中上台,他便決定宣佈推出「自制令」,禁止警方再次針對國民使用催淚彈。雖然催淚彈刺鼻的場面從此不再在韓國出現,但隨而代之,卻是警方引入大型水炮車,以水炮對抗示威群眾的情境不斷發生。
動用大型水炮車,在集會現場驅散示威者,首要問題是如何規管警方使用這種武器。韓國法例向來未有主要針對水炮車的規管,一切都是依靠警察內部指引,訂明使用水炮車的方法而已。根據韓國警察指引,使用水炮車執行驅散民眾之時,警員在跟民眾少於 20 米的距離範圍之內,不得使用每分鐘轉速高於 2000 rpm 的水炮,向示威者的胸部以上發射。
只是,在 2008 年反李明博的集會內,當時警方便以高水壓的水炮,擊中了一名集會人士,使他的耳膜破裂,後來更因併發症而令他喪失了聽力。另外,同一場合內亦有一名受水炮射擊後的群眾,其視力也受到了損傷。 到了 2011 年的另一場反李明博示威中,又有另一名牧師,在被水炮擊中頭部後出現腦震盪。
因水炮而造成最嚴重的一次群眾傷害,絕對是發生在 2015 年 11 月 14 日,農民白南基被警察發射的水炮擊斃的慘劇。69 歲的韓國農民白南基,當天參與位於首爾市中心一場大型反朴槿惠政府的示威,以反對時任朴槿惠政府的農業政策。原來的一場和平示威,因政府視這場集會為非法行動,決定即時驅趕所有示威者。
當中,站在群眾之中的白南基,在警方驅趕的過程中,先不幸被推倒。但當其他示威者正協助拉走他的途中,警方卻繼續不斷地以「強力」水炮,對他猛烈射擊,導致他後腦著地,頭部嚴重受創,立即流血倒地昏迷。在經歷十個月的昏迷不醒狀態後,2016 年 9 月白南基宣告傷重不治。
後經調查發現,當時負責執行驅散示威者行動的警察,完全違反了原有的警察內部指引,先以超過 2800 rpm 力量的水炮向白南基攻擊,另外當時警方亦未有跟從規定,停止向已受傷的示威者使用水炮,反而更變本加厲,繼續向白南基的胸部以上的位置,持續地攻擊多 20 秒以上,最終導致白南基不幸身亡。
當然,水炮車為示威群眾帶來最大的威脅,首要是它發射出猶如被職業棒球員投出的球擊中的撞擊力,有韓國工程師便曾統計出,水炮車發射出的水炮力量之大,足以可與被一輛汽車撞擊力的 18 倍相比。被它擊中,絕對可以對人體身軀帶來致命的傷害。
而且,韓國警方亦會在水炮內,加入高濃度的辣椒素與胡椒沖劑,一併射出。被混入了這些元素的水炮猛烈擊中後,縱使戴上面具,也未能完全阻止催淚水流入面具之內,再加上水能滲入衣物上,催淚水長時間留在身體表面,眼部與皮膚也會受到極嚴重的灼傷。可見,遠比當下的催淚彈與胡椒噴霧,水炮絕對為市民帶來更嚴重的潛在傷害。
因為水炮車的問題,新上任的文在寅政府,旗下的警察制度改革委員會,因為「白南基事件」後,汲取教訓,早前便決定通過了新規定,禁止警方再次以水炮車攻擊民眾,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再次發生。
透過目睹韓國的經驗,曾經因使用水炮車而造成極為嚴重的人命惡果,希望特區政府能三思,克制地絕不能動用水炮車到前線,來驅散示威者,因為它實際上是一部殺人武器,絕對會為民眾帶來更大的傷害。敬希能懸崖勒馬,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鍾樂偉
研究韓國流行文化學者,《韓瘋 — 讓世人瘋狂的韓國現象》的作者,現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韓國翰林大學言論情報學博士候選人。希望藉深入探討韓國流行文化背後的社會現象,推動港人多「知韓而不盲目哈或反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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