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3-健吾: 我和《明報》

健吾: 我和《明報》
2015 年 08 月 23 日


很多傳媒中好像覺得「紙媒沒落」是重要的事。但我身邊的朋友、親人及學生,都好像無動於衷。
小時候讀很多《明報》。從1995年起拜讀陶傑的專欄。一直至今。

我和第一個女朋友的常用話題,就是「陶傑今天寫什麼」。
直至到日本讀書,經教授介紹,在星期日明報賣文。幸得編輯的關照,我的功用,大概是一個「寫很快」的人。我想,是她找的作者甩她的底,就會打電話給我。試過有一次,星期五晚七點邀稿,星期六下午三時就要收東西。我約了朋友吃飯,做完所有我既定的事情後,我喝了三罐紅牛,完成三千五百字,談的,是I am not a plastic bag 的文章。之後,一直蒙受照顧。及後見到明報前高層葉輝先生,他也當面鼓勵,令我自信大增。還有,當時《信報》的林生林太和時任文化版的編輯陳耀紅的機會,令我可以慢慢成長,學習寫作。

及後,明報改版,改了稿費而不先行通知,我跟星期日明報,就此分別。及後,明報前編輯伍瑞瑜邀請,在觀點版三星期出一次文。在情緒最低落,生活最艱難的日子,不想寫了,伍先生仍鍥而不捨鼓勵,迫我三周一次,思考一下香港及外國的時事,令我可以完成最近的《這十年來著緊過的事》,也造就了我成為時評節目主持的雛型。
現在,《明報》好像有點不同了。調查報道組的記者走了,不再請人。然而,有明報記者於網路批評我轉載一位網友對明報報道曼谷事件的批評,指我「冇料扮四條」、「剩係識Xup」,還加一句「係直播室暢所欲言」之時,都要尊重「仆去前線的行家」。大概暗示我離地,不知記者辛苦吧?之後他的朋友,包括一名公民黨議員的助理指我「剩係share 本土熱X野」(編按:原文輯錄)、「唔偏激的唔share」,另一個網友說不會當我是「行家」。行家,這兒指的是記者吧?我不知道,記者的定義是不是由「報館記者」去定義。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的規定,收入的大部份是從事採訪工作,再交會費,就會被當成是「香港記者協會」的會員。我2002年於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畢業。去年,有幸得馮應謙院長的支持設立,幫手設立了獎學金。大學時做Varsity,做過不少令同學記得的人物專訪,如王力宏、陳冠希等等。當時同學們都問我,為什麼新聞系的雜誌要做明星專訪。我只回答:「已寫英文了,沒有stopping power 的東西,誰看?」直至現在,有一大部份的時間,都是做傳媒工作,我的電台節目,都有不少採訪。大至訪問官員,小至入大澳二澳採訪本土農業,自閉症私校,合約教師問題,幼稚園教師爭取設立薪級表訴求的集會,港超聯球隊的班主、香港首個足總女董事,香港足球代表隊的球員,我都有做「採訪」,記者們批評我之前,是不是可以向我的被訪者求證一下?
《明報》一直對我的關照,我都銘記於心。明報教會我,做報紙要有骨氣,歉隨便改稿費的編輯就不要合作。經今次事件,我已預期及理解《明報》某些記者對我的評論和意見,我試著了解為何一個有#如果你工作累鳥、#健吾去日本、#日本獨賣等等不同資訊的面書專頁,會被明報記者及其友好當成是「唔偏激唔share」的專頁。一個幾乎每日做「採訪」的電台節目主持,為何會被明報記者及其友好當成「沒有input」、「只坐在直播室評論時事」的人。

有些事情,我還記得很清楚。大學時代,於新亞書院,上劉進圖先生當年教Com Law(傳媒法規)。他迫著我們讀判詞。他教的東西,我到今天都記得。他曾以某周刊和冬菰頭小姐的「事件」,解釋「私隱」為何物。某周刊當時登了一名中環女子的照片,以冬菰頭形容該名女士。該女士覺得私隱被侵犯,欲入稟取回公道。可惜,私隱條例是需要樣子跟名字可連在一起,才算侵犯私隱。冬菰頭就沒有勝訴。然而,劉老師當時教,即使沒有侵犯私隱,有些事情不犯法,也不代表要一定要做的。這一點,我也銘記在心。傳媒報道,劉進圖先生是做深度採訪,才被斬的。劉先生用血換來深度新聞。風骨,令人敬佩。

現在呢?每天做節目,都要讀很多報紙。或許,是《100毛》做得太成功了吧。大家才這麼重視網絡新聞,甚至用網路新聞的方法去做紙媒,如去偷拍有沒有青年讓座這些網民才做的事,高尚的行家們都做了。這是不是好事?別問我,莫說我不是「行家」,恐怕「行家」也只在嘆息紙媒的黃昏。末路前面,我真的不是一個在報社工作的人,一個小小的個體,「只是」一個電台節目主持和專欄作家,還是恪守自己的部份,就算了。


作者:健吾
畢業於日本筑波大學。從來都沒有想過認真從事媒體工作。現為中文大學日本研究系講師,電台節目光明頂主持之一。主職,算是稿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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