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6-李怡:虛偽七事,望返自己

李怡:虛偽七事,望返自己
21:25 26/4/2016

■前政助陳智遠(左)早前爭取皇都戲院應評為一級歷史建築。

在689主政下,港府已開始毀壞「法的統治」傳統,依從人治的中共國的官媒指示辦事了。日前《人民日報》刊登文章質疑港府無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港獨,林鄭月娥即配合《人民日報》,表示任何鼓吹港獨行為違反香港法律,律政司一定會依法處理;袁國強也隨即表示執法機關正循《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去調查港獨違法問題;黎棟國被問到哪些行為觸犯刑事條例時,他叫市民請教自己的法律顧問。

能否據《刑事罪行條例》檢控港獨言論呢?儘管有關條例提到叛逆、煽動等罪行,但港府若就言論提檢控,就會使法院要就這個條例是否違憲作審查。《基本法》第39條有關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香港實施的條款指明:「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即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牴觸。」因此,依《基本法》第39條,法官會作出怎樣裁決,幾乎可以預見。在香港仍然實行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希望律政司盡快對香港民族黨作檢控,以構成案件先例。
這是前政治助理陳智遠在facebook上講的香港「虛偽七事」的其中一事:「口說尊重法治,卻會先說某人犯法,被問到確實犯了哪一條法例,就話會從幾方面研究下再答你。」所指的就是林鄭、袁國強、黎棟國的近日言論。

另外的「虛偽」事也呼之欲出,包括:「拿着英美澳加護照,然後叫人認識中國,罵人為何沒有國家意識。」「買斷商場,瘋狂加租,然後說小舖仍有人情,歡迎多多光顧。」「叫你有創意、critical thinking同打破舊框框,但當影響自身利益,就說你離經叛道、沒有規矩、無大無細不知莊閒,是典型『廢青』。」「鼓勵你擁抱文化、尊重歷史,但當保育阻礙發展,就說社會需要向前,只可拆掉舊物。」「先罵人怪獸家長,縱容子女,但當權貴子女擺明濫用特權,又辯說為人父母總會幫子女解困,情有可原。」「口說希望社會多元,希望年輕人嘗試走不同的路,但甚麼『傑青』、『明日領袖』,仍是以搵到幾多錢、家底有幾厚、識得幾多人為潛準則,與他們創造了多少社會價值完全無關。」
這位前政助慨嘆:「究竟香港做錯了甚麼事,有一代人可以用一代的時間,就令我城由國際視野、執行力、生活質素到價值觀,每一個範疇都淪陷?」
香港做錯了甚麼事?其實早幾天,這位前政助為了古蹟辦將舊皇都戲院評做三級已經說出來了:「香港呢個城市最可悲嘅一樣嘢係,我哋最好嘅腦袋,都淨係識去諗點樣賺最多最多嘅錢:幫自己、幫大企業,除了$以外,再沒有其他。我哋成日話內地人窮得只剩下錢,但望返自己,喺保育與及文化層面,難聽啲講句,我哋其實都一樣。」
不只是保育,所有的「虛偽七事」,在某程度上都是香港人一味向錢看縱容出來的。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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