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3-李平:「國家」的極端替代詞 中共還是香港?

李平:「國家」的極端替代詞 中共還是香港?
6:48 23/4/2016


面對日益洶湧的港獨思潮、言論,一批青年學者和泛民政黨中生代聯署發表《香港前途決議文》,仍把港獨排除在「內部自決」選項之外,唯恐激怒中共。其實,《決議文》既迴避港獨選項,也迴避國家選項。如果借用台灣的政治用語,可以說是迴避了獨、統議題,而「永續自治」的主張也類似台灣的不獨不統,但結果同時招致香港獨派、統派的批評。
香港公投、自決、獨立等聲浪紛至沓來,已令北京寢食不安。但北京既然現時不可能公然否決一國兩制,惟有頻頻以國家安全、國家意識作為批判港獨的切入點。然而,正是「國家」這個概念的兩極化演繹,衍生出港獨思潮。
以中國現時的政治理念而言,黨即國、國即是黨。中國官員、香港親共人士所表述的愛國,讓港人看到的只是愛黨,看到國家只是中共的一個替代詞,所謂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安全,往往只不過是要維護中共利益、中共安全。對主張港獨的人士而言,如果把這種國家概念,由中共置換成香港,同樣可以成立,因為他們也宣稱爭取的就是香港利益、香港安全。


《決議文》被批為暗獨

由此可見,中共和香港已成為「國家」的極端替代詞,認同中共是國家象徵的一方,與認同香港應建國的一方,已成為極端對立的雙方。《決議文》迴避港人要認同中共為國家、還是要認同香港為國家,主張透過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人民自決權,「由香港人民自由決定香港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但不只招致獨派的反彈,也被統派批評為暗獨。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副特派員胡建中日前宣稱,依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為保障國家安全可限制港獨言論。曾鈺成認為,如要施加任何限制,須經立法程序及徵詢社會意見。如果以中共領導立法、領導執法的模式,要完成立法、要把港獨言論繩之以法,何難之有?中共斷斷不會承認的是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所規定的自決權。正正因為如此,才會越來越多港人追求香港獨立,以保障香港的人權和法治。
至於梁振英及有頭號梁粉之稱的陳啟宗,一再批評港人因英國長期殖民統治而沒有國家意識。但正如羅健熙所說,從六四事件有過百萬人上街,到汶川大地震港人踴躍賑災,都足見港人有國家意識。然而,時至今日,港人的國家意識、中國意識已被中共意識破壞殆盡,以致出現《決議文》所指的結果:「民主回歸之路走盡,香港主體意識抬頭。」


國家強大沒人敢救我們

中共如此一個專制、貪腐的政權,隨着國力、軍力增強,所威脅的不只是境外的香港,還有其境內的國民。有網民諷刺:「小時候總以為,國家強大了就沒有人敢來欺負我們了,現在才知道,國家強大了就沒有人敢救我們了。」
可悲的是,無論是中共推銷香港偽普選方案時,還是李波被失蹤時,港人都面對國際社會沒人能救我們的困局。如果同台灣相比,台灣近期雖面對中國在國際上的打壓,但台灣有民選總統、民選立法委員,有獨立的行政、司法、軍隊、經濟、文化體系,其正常運作還能着眼維護台灣安全、台灣利益,因此可迴避統獨選項而要求維持現狀。
而香港面對的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制度的崩潰,面對的是只知逢迎中共的梁振英政府,勢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本土思潮、港獨思潮也因此洶湧澎湃。這不是香港人沒有國家意識、沒有國家安全意識,而是開始把國家的意念由幻想破滅的中國置換成活生生的香港,由專制的中共置換成自由的香港。可以預見的是,如果中共不走上民主法治道路、始終堅持一黨專政,還想在香港行使以國家為名義的黨的意志,只會讓越來越多的港人走向另一個極端,堅定香港獨立的意志。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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