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呂秉權:依法治國要法大於黨

呂秉權:依法治國要法大於黨
10:21 28/9/2014


【明報專訊】中央領導人多番強調要依法落實香港普選,又處處為香港法治着想,反對佔中,開口埋口法治,「有法勝無法」。大家不妨看看下月將在北京舉行的一件法治盛事,窺探一下領導人心目中的法治思維。
十八屆四中全會下月舉行,將以「依法治國」為主題,是歷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的首次。可是,最近有兩件事情,令人對推進「依法治國」深感擔憂。
第一,中共語象專家、港大中國傳媒研究計劃主任錢鋼老師發現,中宣部6月出版的《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竟沒收錄習近平即任後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的「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重要講話。
這番敏感詞如下:「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輯錄了習近平近60篇講話,分12章羅列,有標誌性意義的依法治國講話不能入書絕不尋常。
第二,習近平9月5日出席慶祝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時,一段有關「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講話被《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刪除。其後,百度搜尋亦基本難以搜得原話。而當在搜索欄打上「依憲治國」時,該欄就會彈出「依憲治國 為什麼不見了」的熱門搜索選項,但當點擊搜索所得時,竟發現所有的相關內容都被河蟹了。
習近平當日的講話是:「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類近的說話,時任中共總書記的胡錦濤,10年前在同一場合慶祝全國人大成立50周年時亦曾講過。胡錦濤當時說:「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
去年年初的南方周末「中國夢‧憲政夢」新年獻辭觸礁,到最近習近平兩次「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被消失,顯示中國要落實「依法治國」面對極大阻力,強勢如習近平亦舉步維艱,黨大於法的毒瘤根深柢固。
中共老人、毛澤東傳記作家辛子陵曾引述一段50年代毛澤東的憲法講話,雖然這番話被質疑其真偽,但或許能反映部分反憲政黨官的想法。
「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為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我們黨沒有憲法, 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
「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準。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
早在82年的中共十二大,黨章已首次載入「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同年憲法亦寫入「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1999年,「依法治國」正式入憲,奈何今天「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仍是禁忌。
曾任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共元老彭真,就黨大還是法大,曾有過以下說法:「我看是法大。我們的法律是黨和國家的方針和政策的定型化,它是黨領導制定的,一些重要的法律草案是經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則批准的,是經過全國人大及其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式審議通過的,它是代表黨和全國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有誰比黨中央還大?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大呢?法律一經通過頒布,每個公民都要服從。黨員服從法律,就是服從黨的領導,就是服從全國人民…… 誰都得服從法律。」
依法治國?敢說法大於黨才是真貨。


呂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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